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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妻子驾车过失致夫死亡 法院调解终使婆媳言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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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为人民,再次感谢审判长。申请人代表膝下三位孙子女、逝去的儿子向贵法院、审判长致以最诚挚的感谢。”近日,东营区法院收到被告人张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吕某甲、王某(系张某公公、婆婆)的附带民事撤诉申请,在撤诉申请书的最后部分,吕某甲、王某向东营区法院表示了诚挚的感谢。

  此案被害人吕某乙与被告人张某婚后育有三个子女,长子11岁,长女9岁,次女5岁。2019年10月22日18时许,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吕某乙在吕某乙父母家中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后张某出门上车启动欲将车辆从停车位倒出离开,吕某乙跳上车前盖并拍打前挡风玻璃,张某遂停车,后吕某乙下车至车辆副驾驶门旁,在张某再次启动车辆时,吕某乙打开副驾驶门并用手抓住门框跟随车辆奔跑,张某未停车致使吕某乙摔倒在地造成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东营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吕某甲、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该案刑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张某认罪认罚,附带民事法律关系较为单一,判决不难。但本案系因家庭琐事引发,且被害人父母因老年丧子之痛,不认可指控的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强烈要求对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匆忙下判,不仅不能有效化解矛盾,且三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也将成为问题。东营区法院承办法官围绕本案发生的原因、相关法律规定,从法律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调解工作。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被害人父母的心结打开,被告人张某也为自已的行为而深感后悔,慢慢对公婆的诉求予以理解,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一并解决了赔偿金、房屋、车辆等财产归属和三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吕某甲、王某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5月18日,东营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张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三个孩子又能够回到妈妈的怀抱,一家人在遭受重大变故之后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东营区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在刑事审判中牢固树立修复性司法的理念,因案因人制定调解、和解方案,灵活运用多种措施,一方面大力提高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另一方面敦促侵财案件被告人积极退赔退赃,有效修复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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