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生命在业绩中闪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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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29日 | ||
即便我是一颗微不足道的石子,也会在我痴心热爱的审判事业中,释放出比金子更耀眼的光辉! —— 题记 宋保卫,男,42岁,汉族,现任垦利县法院执行三庭庭长。在20年如一日的审判工作生涯中,他凭着一股钻劲,很快由一名审判战线上的新兵成长为能办大案、敢碰“钉子”案的业务骨干,他不仅办案数多,而且质量件件过硬。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荣获“东营市青年岗位能手”、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十佳法官”、“十佳标兵”、“垦利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被东营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勤奋学习——前进的动力 熟悉宋保卫的人都知道,他高超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来自于锲而不舍的学习积累。进入法院后,角色的变换让宋保卫感到了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看到同志们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审理各类案件,他看在眼里,急在心中,于是他走上了自学的道路。白天,他和同志们一道四处奔波,了解案情,核实证据;当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时候,他又得挑灯夜战。几年下来,就是连他自己也数不清曾经熬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辛勤汗水换来了是办案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看起来矛盾一触即发的案件到了他手里都能冰消雪融。 2002年,在审理东营市第二棉纺织厂破产还债一案时,当时如果停产审理,将有近千名职工涌向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针对该企业的生产特点,他大胆采取了不停产审理的方案,及时指导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进行管理,对职工耐心细致地做疏导解释工作,化解了职工的抵触情绪,促使600多名职工联合购买了工厂的整体资产,组成了新的股份制企业。这样既维护了社会稳定,又为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安置下岗职工探索出了一条新路,该案成为东营市首例不停产审理的破产案件。 爱岗敬业——不懈的追求 宋保卫同志在法院工作十几年,从书记员做起,先后在经济庭、行政庭、技术鉴定中心、执行庭多个不同的岗位上,踏踏实实,默默奉献。多年来,他所审理、执行的案件无一错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008年2月,垦利县法院胜坨法庭新的审判楼投入使用。经院党组层层筛选,宋保卫出任执行三庭庭长,专门负责执行由胜坨法庭审理的案件。由于办公经费紧张,执行三庭无车无辆,人员配备也不到位,宋保卫成了“光杆司令”。但他毫无怨言,既当执行员,又当书记员,愣是一个人撑起了整个庭室的工作。4月份,院里决定将执行综合室并入执行三庭,人强马壮之后,他身上的担子却更重了。面对这些,宋保卫没有退缩,带领庭室的同志们,努力拼搏,仅仅两个月的时间,执行三庭的各项工作就有条不稳的开展起来,案件执行、庭室管理、宣传报道等到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有声有色,而这背后,凝聚着宋保卫的辛勤付出。 秉公执法—永恒的本色 法官,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要与责任、奉献和牺牲结下不解之缘,注定要经受各种诱惑与考验。 2005年,宋保卫在审理一沾化个体客商与本地一企业的欠款纠纷时,这名沾化客商想请他吃顿饭,被他一口拒绝,这名客商又带上装有4000元现金的两箱冬枣乘他不注意放到了他办公桌下面,并打电话告诉了他。宋保卫明白这名外地人的良苦用心,为了让外地当事人能安心打官司,他向庭长汇报后,就把这4000元现金和冬枣送到了监察室。案件开庭时,宋保卫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被告迫于法律的尊严,同意在五日内偿还原告的欠款,该案调解结案。庭后,他把当事人送来的4000元现金和两箱冬枣退还给原告。这位沾化客商连声感叹:“真没想到,真没想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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