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录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道德模范

仁德之星 周卫亭

来源:   作者:李东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04日

  周卫亭,1996年7月在垦利县化肥厂参加工作,历任操作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2000年3月经过考选被垦利县人民法院录用,历任书记员、团支部副书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垦利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作为身处审判第一线的一名法官,自2005年9月独立办案以来,周卫亭共承办并审、执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接待、解答群众咨询700余人次,到辖区巡回办案200余次,诉讼外调解各类纠纷500余起,结案数连续七年位居全院第一,均占全院案件总数的18%以上,且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没有一起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中国法院网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通讯员”,被市委政法委、市中院授予“全市执行工作先进个人”、“思想宣传工作优秀个人”荣誉称号,被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授予“东营市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2009年至2013年连续五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零错案、零投诉、

  零上访”竞赛活动优秀法官;2010年4月被县政府授予第七届“垦利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1年4月被团县委、县文明办等评为“垦利县青年岗位标兵”;2011年5月被省高院授予“第二届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称号;2012年4月被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省科协授予“2011年度山东省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13年7月被省高院授予“第三届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称号并记个人二等功。

  “从不因一起案件标的额小而对老百姓置之不理,从不因路途遥远而让老百姓来回奔波。”工作中,周卫亭始终坚持讲个人品德,做有责任心的人,脚踏实地、时时处处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扎根基层无怨无悔,公正办案为民解忧”,这是周卫亭永恒的信念,也是他不懈的追求。多年来,周卫亭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以自己辛勤的汗水换取了人民群众的满意。

关闭

版权所有: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振兴路83号 电话0546-2521279 邮编:25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