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法院:失联“老赖”还钱记
近日,一位中年男子走出德城区法院执行裁决庭办公室,很是兴奋,边走边打电话:“媳妇,钱拿到了,拿到了......本钱21万一分不少,还有五万块钱利息呢......还有,借给他的另外五千也给了结了呢......是啊,不容易啊,还以为这钱得打水漂呢......哈哈,感觉跟捡到钱了似的......”
原来,这位男子姓刘,河北唐山人,夫妻二人在德州做小生意。在经营中认识了德城区的吕某,吕某因经营需要,向刘某夫妇提出借款,并许以高息。刘某碍于面子,并禁不住高息的吸引,遂分三次借给吕某21万元,并约定月息6分。一开始,吕某还能按时付息,刘某夫妇拿着高息也很是高兴。但好景不长,吕某生意经营不善,利息就没了着落。心里不踏实的刘某多次催要本息,吕某一再推脱,还不上。无奈,刘某将吕某起诉至德城区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吕某两个月后还上本钱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两个月期限转眼就到了,可是被告吕某不仅没还上钱,还玩起了失踪。刘某眼见着这么多钱要打水漂,心里那个后悔啊,真不该贪图利息,到头来利息没挣着,还折了本,这可是小本生意一点点攒起来的血汗钱啊!焦急万分的刘某拿着协议书,就赶到法院申请执行。
为民着想 失联债务人浮出水面
执行法官张宗巨接到案件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吕某无果,后经多方查询,发现吕某名下有两套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一套由吕某的姨母居住,另一套闲置,遂依法果断查封,作出了拍卖闲置的那套房屋的裁定,并依法公告送达了该执行裁定书。该房屋按照评估价格进行第一次拍卖,遇冷流拍。按照规定,流拍的房产会在评估价基础上降价10%-20%进行二次拍卖,如二次拍卖仍遇流拍,将在第二次拍卖底价基础上再次降价10%-20%进行三次拍卖,流拍后可以将该房屋以底价予以顶账。执行法官张宗巨虽然按照程序规定作出了第二次拍卖的裁定,但是却没急于采取行动,因为,他考虑到,如果再次拍卖,吕某的房产价值就会大幅缩水,很是可惜。另外,竞拍的房屋里还有家具等生活用品,如果拍卖成功了就要强制搬出,被执行人不到场,很容易埋下问题隐患。慎重起见,张宗巨还是想从找到被执行人入手打破执行困局。他将拍卖公告张贴到被拍卖房屋的小区里,希望以此能联系上被执行人吕某;另外,找到住在被执行人另一套房产的吕某姨母,因势利导做思想工作:“我们一直联系不上吕某,法院如果拍卖房产成功,将一部分拍卖款偿还给申请执行人,剩下的拍卖款怎样交给吕某呢?”姨母一听还能有剩余的钱款,遂转变了态度,说想办法联系吕某。法官的办法真的奏效了,没几天,吕某主动联系了法官。
巧出方案 无助债权人追回欠款
在家人的陪伴下,吕某找到法官,坦言债台高筑,目前只剩下了这两套房子,很快就能办理房产证了,请求法官给予宽限,尽量别拍卖房产,不然房产也不值钱了。执行法官表示理解,并告知了失信被执行人需要承担的后果,同时结合实际给出了三个和解方案:一是吕某与家人一起想办法凑钱还款,留下房子;二是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解除姨母所住房屋的查封,吕某卖掉这套房子偿还欠款;三是吕某积极争取债权人刘某谅解,做出让步减轻还款压力。同时,法官积极做刘某的思想工作,让其体谅吕某生意失败后的困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刘某放弃一部分利息,吕某凑钱一次性还清,法院解封房产。这样的结果,皆大欢喜:对刘某来说,不但全额拿回了本金,还得到五万元利息;对吕某来说,实现了房产保值。
案结事了 好心法官化解“案外案”
执行法官在执行这一起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当原告向吕某催要借款时,吕某以去北京找亲戚借钱还欠款为由,又向原告借钱。当时原告刘某追款心切,就又拿出5000元借给了吕某。接下来原告再找吕某催要欠款时,吕某就下落不明了。刘某在起诉时没有将这5000块钱作为诉讼请求。为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张宗巨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批评了吕某的失信行为,吕某最终道歉,并将这5000块钱还给了刘某。
法官提醒
高息有风险,放贷需谨慎!
很多债权人贪图高息,盲目放贷,结果是本息全打水漂。即使通过诉讼赢了官司,但被执行人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无能为力。
当然,对于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的“老赖”,法院也绝不姑息,会穷尽一切可行的措施,如查封、扣押、拘留、罚款、列入失信“黑名单”使失信被执行人在高消费、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坚决打击拒执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