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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法院:“老赖”设“连环计”逃避执行,险获拒执罪!

2017年09月28日
作者: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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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罪,如果再拒不执行,我们将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把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别别别,我知道错了,我这就想办法…”

  9月27日上午,被执行人祁某与申请执行人孙某达成和解协议,一起长达三年的“骨头”案得以执结。

  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祁某作为两笔借款的担保人被孙某诉至德城区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祁某偿还孙某80万元欠款,并与另一担保人夏某共同承担另外一笔100万元欠款的还款责任。

  

  该案在审理时,申请人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查封了祁某一套住房和两套门市房。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于祁某拒不还款,法院正要依法对其门市房进行处置时,却遇到了重重阻碍。

  为逃避执行,被执行人可谓是绞尽脑汁,无所不用。

  计策一

  祁某与夏某先是提起执行异议申请,主张在这起民间借贷中,借款人王某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法院应中止执行。承办法官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发现该案不符合中止执行条件,对二人的主张未予采纳。

  计策二

  随后,祁某假意与妻子倪某协议离婚,房产归倪某所有,再由倪某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意图阻止执行。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计策三

  眼看着法院将继续强制执行,祁某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找来姐夫王某,虚构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称被查封的房产早已由王某购买,法院无权处置,并再次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阻碍执行。对此,申请人孙某提出撤销之诉,称祁某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汇款凭证等系伪造,请求法院撤销房屋买卖协议。该案经德城区法院审委会讨论,依法不予认定该协议的真实性,判决准许对该两套房产的执行。

  祁某与亲属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转移财产、诉讼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义务,已涉嫌构成拒执罪。孙某遂申请德城区法院对祁某实施司法拘留,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祁某的刑事责任。

  执行法官王树龙找到祁某,严厉告知其如再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并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祁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态度立刻转变,积极与申请人商量还款事宜。

  

  最终,被执行人祁某与申请执行人孙某达成和解协议:祁某将两套门市房过户给第三人姜某,姜某支付150万给孙某,了结此案。

  

  “这案子的执行历时3年之久,一波三折!执行法官一直不放弃,费尽心思,突破重重阻碍,太不容易了…...”谈起该案,申请人孙某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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