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丨榜样人物(一)——德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绪光
好的榜样,是最好的引导。为扎实推进“三强三优”专项活动和“五型”机关建设,深化模范机关建设,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德城区法院发掘了一批“身边的榜样”,他们都是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敢担当、善作为、勇拼搏、乐奉献的优秀共产党员。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聆听他们的故事,学习他们的精神。
人物简介
陈绪光,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2005年进入行政审判庭工作,现任德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他始终不负“公正司法”的鸿鹄之志,牢牢坚守“司法为民”的赤子之心,多年来,他带领行政庭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克己奉公、攻坚克难,化解了大量拆迁补偿、行政协议、土地权属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他编写的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获评“2023年度全市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2023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在他的带领下,行政庭荣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以学增智,在学习中提升自我
行政案件大多数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违法建筑拆除和环境整治等诸多方面,陈绪光同志重视审判专业知识学习,带领行政庭干警常态化开展行政审判业务学习研讨,活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查找研究典型案例,以保证裁判的正确性,从而妥善解决敏感的官民矛盾。
端稳天平,持衡两端的民与“官”
陈绪光同志办理每件案件均查阅大量法律规定、最高院相关案例,依法作出裁判。在一起工伤确认案件中,王某系劳务派遣公司职工,被派遣至利比亚一房建项目工作,在距离工作区一二百米的生活区门口被一辆翻斗车撞伤,经救治无效死亡,被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认定为工伤,劳务派遣公司不服,诉至德城区法院。该案的症结在于王某在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陈绪光庭长审慎审理此案,查阅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例,采纳了王某工伤认定意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定分止争,司法审判的不懈追求
陈绪光同志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实体化运行,不拘形式、不拘节点全程化解行政争议,将矛盾双方邀请到德城区法院行政争议和解中心,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减轻当事人诉累,有效节约了行政和司法资源,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矛盾,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在申请人刘某与某办事处和解房屋拆除案件中,在陈绪光庭长的耐心指导和调解员的细心调解下,最终双方在诉前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立足审判,但不能仅仅止于审判
陈绪光同志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认真总结审判规律,对案件中反映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形成类案经验总结,向行政机关送达司法建议15份,并将其纳入“送法进机关”授课内容。2023年以来,共主持、召开、参与政府部门协同会、研讨会、座谈会等百余次,并应邀在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上以“结合行政审判实践分析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题开展行政诉讼法治讲座。
陈绪光同志说:“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选择法律事业,要对得起头上的国徽、胸前的法徽、心中的天平,一个疑难案件、一类疑难问题,不是办完就结束了,要把这里面的关键问题往深、往透里研究。”在践行法治理想这条路上,他意气风发地走来,也将步履坚定地一直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