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网恋”,终于“诈骗”。是双向奔赴还是“甜蜜陷阱”?

2024年12月31日
作者:乐陵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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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网恋”,终于“诈骗”。是双向奔赴还是“甜蜜陷阱”?

以为在网络上邂逅了“甜蜜爱情”,不料却掉入犯罪分子编织的桃色陷阱。你想象中的网恋女(男)友:“宝贝,恋爱吗?超甜的那种。”实际中的网恋女(男)友:“宝贝,恋爱吗?骗钱的那种。”12月30日,乐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四起涉网恋诈骗案件。

杨志芹

高志强

黄帅

董艳丽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份以来,杭州某公司开发并运营某聊天交友软件。该软件基本运行模式为男女用户聊天期间,女用户聊天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男用户使用文字、语音或视频聊天均需向平台支付费用,男女用户可以互送礼物。通过聊天和送礼物等会相应增加男用户与女用户的亲密度。陈某、赵某等14名被告人按照团队传授的诈骗手段,虚构个人身份,以与男用户线下见面或者谈恋爱为由,诱骗男用户聊天。在聊天时,谎称接收不到男用户发送的信息,并采取“只张嘴不出声或文字发送****,谎称被系统屏蔽”的方式,以需要提升亲密度等理由诱骗男用户持续充值进行聊天或送礼物,诈骗包括蒋某、李某在内37名男用户的钱财。

乐陵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陈某、赵某等14名被告人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对该14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相应刑罚,并处罚金。

法官释法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件,此类犯罪分子往往是这样实施诈骗的:

第一步,通过某些软件上的各种露骨信息骗被害人下载APP

第二步,包装身份,建立虚假的“恋爱”关系,通过语音或者视频的方式让被害人冲昏头脑,去完成各项提升“亲密度”的任务

第三步,在被害人要求与“恋爱”对象见面,犯罪分子以各种理由推脱阻挠以维系骗局,进一步诱骗被害人不断充值,骗取更多钱财。

屏幕相隔,网线相系,真假虚实难辨清,甜蜜陷阱需谨慎。“网恋”因带有一定虚拟性,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于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被告人抓住被害人急于择偶或者获得情感认同的心理,精心编造各种虚假信息,进而用甜言蜜语骗得信任,骗取钱财。因此在信息时代,网络交友务必慎之又慎,一定要提高警惕,认真加以辨别,谨防掉进犯罪分子编织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