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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简介

2025年02月06日
作者:平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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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原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8月,现有内设机构9个、人民法庭5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91个,事业编制17个,共有法官、审判辅助、司法行政及其他工作人员190余名。承担辖区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审理法律规定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利,年均审理执行各类案件6000余件。

      近年来,平原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抓党建,强队伍,提质效,重服务,夯基础,促创新,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先后荣获国家、省、市级荣誉180余项。多项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简报》《中国人大年鉴》《中国审判》《山东法制报》报道推广。

       潮涌催人进,风好正扬帆。平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满怀干事创业的激情,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忠实履行审判执行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平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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