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大队严格安检秩序 提升安全级别
2014年07月22日
作者:平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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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负责的检查通过安检仪的每件物品
一丝不苟的执勤法警
近日,为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和全院干警的人身安全,法警大队严格安检程序,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对执勤安全检查中人员着装、携带警械、安检行为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1.按照规定人员执勤。安检过程中安排女法警,两名正式法警轮流带班,保证每班值班法警至少4人;
2.按照规定设备执勤。安检过程中按照规定携带金属探测仪、执法记录仪、对讲机,人员穿戴制式警服、警帽、防刺背心,配备防割手套,着深色鞋子,在办公设施未到位的情况下,在安检大厅配置警用钢叉、警棍等警用应急装备;
3.按照规定行为执勤。法警是法院对当事人的第一个窗口,所以我们对自身执勤时的行为更要严加把控,杜绝吸烟、聊天、玩手机等影响法警、法院形象的行为,注重与当事人接触时个人的谈吐举止,禁止语言生硬、态度粗鲁、大声呵斥等引发当事人激动情绪的行为;
4.按照规定程序执勤。继续沿用前期“两问两查一记一联系”的执勤工作模式,严格登记安检程序,杜绝危险物品、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强腐蚀性物品等的携入,对律师安检问题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执行,即持工作证登记入内,不实施人身安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