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青年干警参加县团委庆七一诗歌朗诵会
2014年07月01日
作者:平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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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涛林代表法院领奖
比赛中
7月1日,我院胡涛林、任福荣、薛安安、王冰四名干警参加由平原县团委、县直机关工委、县电视台主办得的平原县“幸福逸居杯”庆祝建党93周年青春诗会,经过激烈初赛、复赛,最后获得比赛三等奖。
胡涛林代表法院领奖
比赛中
7月1日,我院胡涛林、任福荣、薛安安、王冰四名干警参加由平原县团委、县直机关工委、县电视台主办得的平原县“幸福逸居杯”庆祝建党93周年青春诗会,经过激烈初赛、复赛,最后获得比赛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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