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公安局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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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10日 | ||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各自职能,强化协作联动,形成合力,破解“执行难”。6月8日下午,县法院与公安局联合召开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推进会,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立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利,县法院副院长葛庆忠、赵庆勇及两部门相关队、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立文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他表示,将充分发挥在信息和警力上的明显优势,落实好相关工作机制,强化执行联动,为开创平安齐河、法治齐河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讲话中指出,到年底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时间非常紧,任务非常重,工作压力非常大,但是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为破解执行难注入了信心和动力。下一步,县法院将在过去密切协作配合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公安部门强大的社会信息管控平台和丰富的侦查控制手段,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会上,双方本着务实高效的精神,围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推进执行难的协作备忘录》,就协助执行过程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逐条分析、逐项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齐河县人民法院、齐河县公安局关于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对公安机关在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协助控制被执行人、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制止暴力抗法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并落实了相关联系人和联系科室,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具体工作程序,为执行协作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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