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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破产案件简易审,破产处置显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05日

  近日,齐河法院作出裁定,宣告山东鲁粮面粉工贸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该案是齐河法院今年以来适用破产案件简易审快速审结的首例案件,从受理到结案仅用时3个月。

  2021年5月8日,债务人山东鲁粮面粉工贸有限公司以资不抵债为由向齐河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经认真查阅案件材料,仔细询问公司负责人相关情况,案件承办人认为该企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财产状况清楚、案情相对简单,故齐河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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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10日,齐河法院作出裁定受理山东鲁粮面粉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指定管理人,并积极协助管理人与债务人交接相关资料,按法律规定缩短债权申报期限、并联破产事项简化会议流程,于8月4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准予执行。

  为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在该案中,齐河法院通过缩短破产程序时间、并联破产事项、优化破产流程等方式加快审理进程,该案从受理到结案时间从原来的一年以上,缩短至三个月以内,不仅快速推进了“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进度,也充分展示了破产制度在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下一步齐河法院将继续推广破产案件简易审和进一步优化破产审理流程,加快推动社会资源的快速流转配置,及时释放市场经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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