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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法院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4年06月09日
作者:武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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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队伍建设,锐意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司法水平,为维护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现对我院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依法惩治和权益保障相结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刑事案件的审理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和罪刑法定的量刑原则。今年以来共受理刑事案件43件,审结31件34人,有效发挥了刑罚的打击、教育、威慑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工作中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通过规范化量刑、总结科学的量刑方法,确保量刑结果公平公正。同时加大当事人权益的保障力度。上半年,在审理一起六人组成的盗窃团伙犯罪时,我院为保护其中五个聋哑人的合法权益,在济南专门聘请了高级手语翻译,并给五人指定了五名辩护律师,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法院在线》节目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高度重视青少年司法工作,充分发挥少年审判庭职能作用,多次组织法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进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和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服务1300余人次。

  (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有效调节、规范社会关系。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加大调解力度,把准“矛盾点”、“平衡点”“情理点”,巧接“外力点”,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案件审理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34件,结案266件,涉案金额3650.76元,其中调解结案105件,撤诉结案67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65.15%。

  (三)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大力促进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的原则,大力推进行政协调和解机制。通过和解的方式化解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同时依法做好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确保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

  • 不断强化执行措施,着力维护司法权威。1至6月份,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6件,执结34件。今年以来,

  我院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制定了《武城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实施方案》,加大对执行积案的清理。针对金融案件,在县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武城法院涉执行金融、民生案件执行效能月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实现金融债权的最佳执行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平台,对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申报财产、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开曝光、加大拒执罪力度等措施,增强执行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同时,积极推进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和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环境不断得到优化。

  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积极推进便民利民机制创新。我院借助立案信访窗口,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受理、诉调对接、判后答疑等“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开与便捷;完善涉诉信访评估预防制度、约期接谈制度、信访联动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同时将审判力量向基层人民法庭倾斜,为法庭配备多名书记员、法警等审判辅助人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通过推进“巡回审判”活动,将乡间地头、村口里弄为变为审判现场、调解现场,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打官司讨说法,今年以来,我院共举办“巡回审判”和现场调解16次,有效地提高了司法的影响力。

  (二)积极推进矛盾化解机制创新。为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我院在“庭所对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配合县政法委联合公安、检察、司法等四家单位,推出了“121”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探索了武城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了全程微博直播,使群众足不出户便可“旁听”庭审全过程。这在德州法院系统尚属首次,德州中院领导的给予充分肯定。

  (三)认真践行人民陪审机制。按照上级法院的文件精神,今年以来,我院新聘请了60名人民陪审员,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倍增”目标。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民商事及刑事案件的审判和调解工作,与法官行使相同的权利。同时,我院还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工作的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今年以来,我院所有普通程序中,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已经达到了77.21%,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开,推进了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制度已经成为我院充分体现司法民主、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和向人民群众宣传教育的重要形式。

  三、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司法廉洁、高效,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今年以来,我院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以求真务实开局,即知即改起步,不盲目赶进度,不搞花拳绣腿,确保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效深入推进。活动开展以来,我院突出理论学习教育和实地走访的突出地位,坚持顶层设计、领导垂范、全员参与,聚焦查摆“四风”,打开门来听意见,形成了学中改、改中学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我院党组共集中学习7次,各党组成员及部分中层正职带领全体干警集中学习25次,集中观看《焦裕禄》《苦难辉煌》《信仰》等党史文献纪录片18集,组织干警到“冀南四·二九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开展了以“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为题的演讲比赛。共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4次,走访4个行政村、4家企业,联系群众262人、基层党员60名,发放调查问卷360份,收集有效信息340条。

  (二)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提高司法效率。今年以来,我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审判管理工作坚持“服务审判”的工作原则,形成了包括审判流程管理、审判态势分析、案件评查、审判绩效考核在内的相对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了案件审理的质量。同时,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推动和落实审判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一方面,完善法官智力支持系统。对法院局域网上的法律法规查询系统及时进行升级更新,成立法院网苑并接入国际互联网,办案法官可就审判执行中的疑难复杂问题通过多种渠道详细搜索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各级法院的先例判决,从而更好地把握国家法律政策,在更广大范围内实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推行审判流程监控。将每个庭室、每位干警的信息输入管理软件,赋予不同的“角色”定位,以纸质档案的即时扫描录入为基础,以庭长、分管院长、审判委员会的管理职能为主体,以《法院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为载体,做到了具体到案,明确到人,精确到小时,发生违规保全、中止、超审限等问题时,系统自动报警,提示分管院长和院长采取督办、换人等措施加以纠正,通过审判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案件质量和司法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

  •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确保公正廉洁。一是紧紧围绕案件审判权、强制执行权、干部人事权、财务管理权,重点抓好容易滋生腐败的部门、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预警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业务、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二是通过干警自查、民主评议、开门纳谏等方式探查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根据权力运行频率、人为因素及潜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对风险点进行分类,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有效指导和规范司法行为。三是是完善法院廉政文化长廊,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大力营造反腐倡廉氛围,积极发挥廉政文化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推进制度创新。针对劳教制度废止后大量轻微刑事案件激增的问题,我院经过充分调研,试行了“轻刑快审”工作机制,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提升了司法效率与办案质量,降低了被告人在看守所长期羁押带来的负面影响。《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山东法制报》、《大众日报》等各级媒体相继刊登此经验做法,德州市政协主席袁秀和、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长民、市中院院长尚洪立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同时,为方便群众与法官的沟通,我院推出了院长固定接访、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庭长陪访、干警值访的“四位一体”接访工作新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通道,筑牢了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推进司法公开。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依法向人大报告工作,保证法院审判工作、人事任免、重大阶段性工作始终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及时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督办事项,对人大交办督办的每一起信访案件,严格按程序认真登记、扎实办理、及时回复;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坚持邀请人大领导出席法院重大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执法监督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认真倾听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虚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弘扬司法民主。实事求是地及时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接受政协民主评议;主动走访、征求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邀请政协领导出席法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三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司法透明度。今年以来,我院不断扩大监督范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民陪审员监督,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审判的职能作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纳社会意见;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及时向媒体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情况,积极回应网络舆情。

  总体来看,上半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了新的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少数法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意识不强;极少数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案件久拖不决,增加了群众讼累;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案件的数量大量增加,但由于编制的限制,一线法官的人数增加有限,“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明显。这些问题和困难,是我们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需要努力加以改进和克服的。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体目标,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全体干警积极参与,落实整改,切实从活动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提高,我院在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审判质效等各方面都有了明显提升,真正实现了教育实践活动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促进”。下一步,我院将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健全改进司法作风的长效机制。同时与开展诚信法官、诚信法庭、诚信法院的争创活动紧密结合。融入到具体审判工作中,以热心接待当事人,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细心审理案件,诚心解决问题的“四心”工作法换取群众顺心、安心。继续推行“五进”活动,下基层、接地气,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同时结合中央出台的各项廉政规定,深化司法作风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抓好建章立制,推动“四风”问题治理长效化、常态化。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

  (二)围绕全县工作重心,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法官五进”活动,不断完善调研、审判、建议一条龙的常态化的“法企对接”工作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地司法保障。在不违背司法原则的前提下,更多地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凸显出来的问题,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涉及企业纠纷的案件审理,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公正高效的审执服务;认真总结案件审理过程中凸显出来的问题,充分利用好司法建议平台,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不断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同时,不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公开、公正的司法服务。

  (三)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案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人民法院和法官的的形象。下半年,我院将强化审判管理职能,通过完善制度创新,促进案件质效的全面提升。其一,要建立分析讲评和质效通报制度。对审判质效情况实行动态、实时监控,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进行司法统计分析。加大对改判发还案件的分析讲评力度,准确发现共性问题,及时查找薄弱环节,提高审判质量。其二,对案件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将案件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贯穿于案件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并对审限进行动态提醒、监督,每月对所有审判、执行人员的收结案件数及结案率进行通报,将之纳入审判、执行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工作之中。其三,强化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能作用。办案法官可在审判管理系统提出结案申请,将审结案件的裁判文书、装订卷宗报至审管办审查报结,报结的卷宗转至审监庭进行卷宗评查。审管办和审监庭通过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实现从立案审理到结案“一条龙”,充分推动审判管理“服务审判”的职能作用。

  (四)完善机制体制建设,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重点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问题、体恤民生出发化解各类矛盾。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以巡回审判为平台,定期对基层调解组织进行指导培训,构建法院人民调解中心与辖区司法所、村居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网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

  面对新形势,人民法院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继续深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