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津县人民法院新盛店法庭顺利办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王蒙法官团队的积极沟通协调下,该案在判决后继续穿插调解,即时督促履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3年9月,原告鲁某起诉被告张某要求其支付货款5万余元,案件受理后,法庭立即联系被告张某,张某起初态度较为消极,且对欠款事实不予认可,但主办法官期间一直尝试与被告沟通联系,争取通过调解化解案件,后调解未果,法庭遂于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判,判决被告偿还原告货款5万余元。案件虽然已经办结,但工作并未完结,主办法官又积极联系被告张某,认真落实释案说法,全力进行判后答疑,依法告知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积极督促被告全面履行判决义务。经反复沟通,被告张某表示服判息诉,且愿意一次性给付原告鲁某5万元,原告鲁某予以同意,并表示不再就剩余欠款部分主张权利。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告张某一次性将承诺款项5万元当庭过付,鲁某出具收条确认收款,双方握手言和,该案案结事了。
今年,夏津法院为提升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持续探索创新人民法庭随案执行工作模式,坚持从源头破题,加强司法调解,落实判后答疑,强化协调沟通,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