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翠云 对临邑法院工作做出重要指示

2014年02月14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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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下午,在德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德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翠云在参加临邑代表团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时高度评价了法院工作成绩,并对临邑法院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对尚洪立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工作报告,庆华院长要组织好学习,工作中要突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严格执行纪律、落实司法公开;要正确处理依法履行职责与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树立司法公信力;要坚持做好群众工作,对涉及民生的、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的问题要重点关注、妥善处理;要注意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信念坚定的法官队伍,提高法院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德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翠云 对临邑法院工作做出重要指示

2014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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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下午,在德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德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翠云在参加临邑代表团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时高度评价了法院工作成绩,并对临邑法院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对尚洪立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工作报告,庆华院长要组织好学习,工作中要突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严格执行纪律、落实司法公开;要正确处理依法履行职责与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树立司法公信力;要坚持做好群众工作,对涉及民生的、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的问题要重点关注、妥善处理;要注意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信念坚定的法官队伍,提高法院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