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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先烈 吾辈自强丨菏泽市中院联合单县法院举行“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
  • 作者:单县法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12月13日

  是第十个南京大屠杀

  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昭昭前事,惕惕后人,勿忘国耻,振兴中华;民族复兴,强国有我!

  冬日雪后的烈士陵园内,松柏苍翠挺拔,烈士纪念碑巍然耸立,格外庄严肃穆。

  12月12日,菏泽中院联合单县法院在湖西革命烈士陵园举行“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缅怀惨遭侵华日军屠戮的死难同胞和为民族独立解放献出生命的无数革命先烈、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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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权金牛,单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卫华带领市中院、单县法院的干警代表们,怀着崇敬的心情,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革命传统,追忆革命烈士的不朽功勋,寄托对他们的无限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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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10时,纪念活动开始。全场人员合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并向遇难者同胞和英勇牺牲的烈士集体默哀。伴随着深情的《献花曲》,法警抬起花篮,缓步走向烈士纪念塔,向革命先烈敬献花篮。权金牛主任和陈卫华院长来到烈士纪念塔前,仔细整理花篮缎带。干警们手持鲜花轻轻放到墓碑前,向烈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深切的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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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过后,市中院干警王宇作代表发言。权金牛主任带领干警在写有“勿忘国耻,珍惜和平,铭记历史,振兴中华”的横幅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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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参加活动的干警们来到红色湖西革命教育基地,三十余名干警整齐列队,面对鲜红的党旗高举右手,集体重温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铿锵有力的誓言久久回响、激荡人心。

  最好的纪念是传承,最高的致敬是奋进。单县法院干警今后将秉承烈士遗志,传承红色基因,以“功成不必有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脚踏实地干好每件小事、办好每件小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司法为民的不凡业绩,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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