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单县法院发出2025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 作者:单县法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4日

  23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你们未尽监护职责,在家庭教育中怠于行使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本院责令你们接受教育指导,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尽到监护义务,让孩子接受与其年龄相适应的家庭教育……”

  2月13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被告人齐某涉嫌犯盗窃罪一案时,针对齐某的监护人未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发出单县法院2025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本案中,被告人齐某作为未成年人,初中辍学在家无所事事,社会生存能力较差,正处于最需要亲人关心爱护的阶段,其父母本应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帮助齐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但却放任不管,最终导致孩子走向歧路。

  单县法院发出2025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旨在警醒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主动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加强与孩子的情感沟通和交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思想、行为和习惯,培树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由“家事”升级为“国事”,从国家法律层面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持续擦亮“善法细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法院力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