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单县法院创新“六三一一”工作法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 作者:单县法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4日

  今年以来,单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探索创新“六三一一”工作法,即六级化解、三调联动、一站指导、一线辅助。新口径案件数量下降6.1个百分点,“一站式”建设综合得分一直稳居全省前列,诉源治理初显成效。

  一是六级化解,构建纠纷化解“过滤网”。单县法院积极争取县委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主动作为、勇于创新、靠前指导。县委组织召开全县诉源治理工作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县委书记对诉源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定期听取汇报,督导落实情况。依托乡村社区调解组织、社会治理网格体系、司法行政调解等调解力量,统筹各类资源,形成社会力量靠前调解、法院司法调解托底的“六级化解”纠纷解决体系,助力“无讼村居”建设,打造了以五星级社区单县南城办事处七里庄社区为代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单县样本”。“六级化解”即乡贤调解、村或社区的专职调解员调解、网格员(调解员)调解、以镇或办事处司法所为主的行政调解、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各行业进行的对口行政调解、诉前司法调解,整合网格员、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资源,今年以来,2818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矛盾、土地争议、物业纠纷等化解难度较小的矛盾纠纷经过层层过滤、梯级化解,在前端即得到妥善化解。

  二是三调联动,打好多元解纷“组合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发力,打好多元解纷“组合拳”。坚持人民调解优先。县委政法委将建设村、镇级矛盾纠纷调解站建设情况纳入综治考核体系,矛盾纠纷调解站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制定完善制度规范,就地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建立了菏泽市首个县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各类非诉解纷主体进驻,充分发挥县矛调中心的指挥分流、合力化解作用,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形成“社会调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解纷流程。截至目前,共有29个县直单位入驻。注重行政调解推动。该院与民政局、信访局、住建局、妇联等县直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8个行政调解组织,确保诉源治理工作出成效、出亮点。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综治大格局,依靠政法委协调,于今年八月份推动18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出台了《平安单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将万人起诉率及无讼村(社区)建设纳入平安单县建设考评体系,打破单打独斗局面,在全县形成各乡镇及县直110个单位共同参与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实现联调共治。强化司法调解保障。对于涉及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权威性和强制力,法官指导参与人民调解,多部门联动调解,尽最大可能将纠纷化解在诉前。8月份出台全县诉源治理实施方案以来,通过非诉讼调解方式调处化解矛盾纠共计700余起。

  三是一站指导,打造能力提升“大课堂”。该院选派法官或法官助理与村、镇调解组织建立对接机制,定期开展法律法规、调解技巧、调解程序、调解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今年以来,累计与10个村(社区)建立对接,在7处重点社区成立法官工作站,开展专题法律培训、业务指导3场次。坚持巡回审理10场次,以典型案件释法。大力宣传多元解纷低成本、高效率等优势,提高百姓群众对非诉纠纷化解的知晓率、首选率。向党委政府、行业组织提出司法建议6条。

  四是一线辅助,用好心理咨询“解压阀”。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对于在各级调解中发现的情绪激动、存在心理问题的当事者,由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全程辅助矛盾调处工作。10月份,单县法院联合单县妇联成立“周菲菲家和工作室”,心理咨询师周菲菲及其他4名志愿者入驻立案大厅,调解相关家事案件。该工作室已参与调解案件38件,取得明显成效。得明显成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