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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成果占2席!济南法院改革创新成果获全省推广!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38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对该批制度创新成果分两类进行复制推广。其中。对创新性强、实施效果好、复制推广成本较低的9项创新成果作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在这9项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成果中,济南法院的2项创新成果榜上有名!这2项成果分别是不动产“带封过户”自行处置新模式、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新机制。

改革创新,永无止境。近年来,济南中院积极融入党委中心工作,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持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以司法“新机制”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据悉,全国首创“带封过户”模式的经验做法已被最高法院相关指导意见吸收,在全国推广。创新建立的公益清算制度经验也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转发推广。此外,济南法院还有多项创新工作机制被省级以上层面转发推广,相关做法也受到《法治日报》等30余家媒体关注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12月23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向济南中院发来感谢信,对济南中院以自贸试验区为创新平台,推出实施一系列创新举措,总结形成一批典型创新成果,取得显著成效的做法表示诚挚感谢。同时,希望在新的一年,济南中院继续利用好自贸创新平台,以更大力度推进首创性改革,为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不动产“带封过户”自行处置新模式

不动产“带封过户”自行处置新模式是由历下法院联合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齐鲁公证处在全国法院首创,集公证和解协议、房款公证提存、解封与过户同步的“三位一体”查封不动产自行处置的新模式,取得了盘活被封财产,实现债务人、债权人、买受人多赢的司法效果,实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带封过户”模式以合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不断深化重整审执工作,是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大局的创新成果,通过先行探路、引领示范、集成宣传辐射带动为全省乃至全国执行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和推广的执行经验及模式。

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新机制

近年来,随着注册便利化改革措施的实施,经营主体快速增长,但部分长期不经营或联系不上的经营主体,沉淀形成“空壳企业”和“失联主体”,此类企业既不经营又不主动注销,占用了社会经济资源和行政执法资源,降低了市场活跃度。为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健全优胜劣汰市场机制,济南中院指定长清区法院创新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试点,不断强化制度共济,畅通“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绿色通道,及时释放生要素,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带动无效市场主体履行清算义务,取得审理案件多、速度快、效果优的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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