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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033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提案简要内容:为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建议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角度,在涉企案件没有出判决之前,不在庭审公开网、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执行信息公开网及法院官网公布企业案件的立案、开庭通知、庭审、诉讼保全等涉诉信息。坚持在司法过程中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

法院答复意见:近年来,济南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落实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促进司法公正。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而言,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如何通过各种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既是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人民法院一直努力探索的方向。针对您提出的“涉企案件没出判决之前,不在庭审公开网、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执行信息公开网及法院官网等公布企业案件的立案、开庭通知、庭审、诉讼保全等涉诉信息”建议,我院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形成如下意见:

在对涉企案件进行立案、审查、诉讼等环节以及保全、调查措施使用过程中,加强对涉案企业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全面分析和风险防控。审理中,采取询问、技术调查等措施时,注意方式方法,控制知悉范围,对于调查过程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格执行案件保密制度,防范因商业秘密、重大信息泄漏,影响企业商业信誉。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力争既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又避免影响企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济南法院将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加大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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