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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03日

济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7日在济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济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温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济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县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关心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忠实履行审判工作职责

坚持“类案审判理念”引导,依法审理各类案件,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去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391件,审结4319件,诉讼标的额1.9亿元。

(一)坚决惩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铁案刑事”的审判理念,严格公正司法,把每一件刑事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去年审结刑事案件259件,判处罪犯327人,自行决定逮捕未在押被告人18名。对故意伤害、盗窃、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以及非法组织传销、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坚持从严从快原则,始终保持打击力度和高压态势。例如,孙某等5名被告人以经营泰山玉为名,组织实施非法传销活动,参与人达3000多人,涉案款项6000多万元,严重侵犯了市场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我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对其他4名被告人也分别判处相应的刑罚,彰显了法治尊严,维护了社会稳定。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确实不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坚持适当从宽,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稳定。

(二)深入化解民事纠纷,着力保障民生权益坚持“和谐民事”的审判理念,将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的全过程,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去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512件,标的额4164万元,调解撤诉结案956件,调解撤诉率达63.2%。对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相邻关系等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化解矛盾,维护了家庭亲情和邻里和睦。将涉及农民权益、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作为审判重点,强化诉讼指导,依法查明事实,公正高效地审结该类案件,保障了弱势群体和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中国审判》就我院为29名大棚种植户追回12万元损失的案件做了专题报道。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对争议不大、责任明确的纠纷,在立案前向当事人充分阐明利弊,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去年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22件,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高效解决商事争议,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坚持“效率商事”的审判理念,在依法公正裁判的前提下,坚持快审快结,促进市场要素安全快速流转,{40}去年共审结商事案件1268件,标的额1.07亿元,平均审限缩短8天。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去年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2.7%,同比增加3.2个百分点。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去年对324件案件采取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措施,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突出商事审判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注重审理好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经济合同类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去年,我县某住宅小区130户业主将逾期交房的开发商诉至法院,我院依法立案审理,全部案件均妥善审结,及时解决了争议,消除了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妥善审理行政案件,着力推进法治进程。坚持“监督支持并重”的审判理念,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去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8件,29件案件经依法协调,当事人撤诉结案。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行政案件,注重权益保护,严把裁判尺度,强化事项协调,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去年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89件。将食品药品监督、土地行政处罚、环境卫生保护等作为重点,优先配置司法资源,积极维护和谐的行政管理秩序。邀请社会各界及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300余人次,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

(五)切实做好执行工作,着力实现胜诉权益坚持“标的到位”的执行理念,以提升执行标的到位率为目标,健全工作机制,执行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去年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022件,标的额4162万元。与银行等部门建立“点对点”财产查询和协助执行机制,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车辆、房产、土地、存款、债权等五类财产采取查控措施。建立重点案件“一案两会”机制,适时召开“执行见面会”和“终结本次执行听证会”,促使当事人消除误会,促进案结事了。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对38名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等强制措施,将324名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县一名农民工在某建筑公司工地摔伤,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损害赔偿义务,我院依法将该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乘飞机、坐高铁等高消费行为,该公司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缴纳了赔偿款,该农民工的胜诉权益得到了及时实现,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二、紧扣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公平正义

积极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提升司法工作质效,努力在每一起案件审理、每一个司法环节上都能体现公平正义。

(一)加强管控制约,规范权力运行。针对举证责任分配、自由裁量等十个易发多发问题节点,制定《十个节点管控制度》和《实施细则》,每个节点都提出质量标准、时限要求和制约措施,审判管理做到纲举目张、以点带面。实施以审管办为主,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管理”、“全程监控”、“全员参与”、“全员建档”、“全员考核”的“五全”监管模式,对审管平台、结案归档等进行核查监督,实现了审判权的科学规范运行。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质量、裁判文书“三评查”活动和审务督察活动,对改判、发回重审、再审、信访等四类案件实行每案必查,每月通报,每季度进行评估分析,切实提高了案件质量。

(二)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做到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截止1月15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裁判文书1910份。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法院开放日”宣传活动,3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感受司法。开通新浪微博等公众“微平台”,发布信息及典型案例400余条,众多网友“点赞”转发。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新选任36名人民陪审员,去年人民陪审员案件陪审率同比增加8.2个百分点。多元化的公开路径,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现了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六难三案”。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治理,认真梳理问题,强化改进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全面落实热心接待、耐心听诉、细心办案、诚心解困的“四心工作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十二要十二不要”24条行为准则,工作中严格执行,坚持用“四心”换取人民群众的安心、顺心、舒心,有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行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协调银行设置了专门收费窗口,设置导诉台提供立案引导、法律咨询,去年共提供立案指导300余人次,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万余元,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10万余元;强化执行机制建设,依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有效破解“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我院有效破解“六难三案”的做法被编入县委《决策参考》,县委祖爱民书记作出了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四)延伸司法服务,推进法制建设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活动,通过县电视台、新济阳报、济南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深入26个行政村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组织法官到济阳街道中学、济北中学等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做了专题法制讲座,向学生们赠送了《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等书籍,教育学生要学法、守法、用法。开展“小记者进法院”活动,35名小学生作为《济南时报》的小记者走进法院,与法官进行了互动交流,举办模拟法庭,接受法制教育。积极推进少年犯跟踪帮教工作,去年回访、帮教少年犯12人次,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暖。开展“幸福进家”等宣传活动,接待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去年我院被省妇联评选为“幸福进家”活动先进单位,被济南市公务员局评选为“人民满意的示范单位”。

三、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公正廉洁司法形象

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创新队伍建设的思路措施,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有效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

(一)抓作风,树形象按照县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到10个乡镇办事处、18家部门单位、32个村委会进行走访,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9个层面共58个座谈会,向社会各界及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800余封,对100件案件的236名当事人进行案后回访,共征求意见建议53条,查摆出5个方面的19个问题,研究制定涉及16项整改内容的61条具体整改措施,坚持立说立改、即查即改,进一步改进了司法作风。组织干警到省党史陈列馆、县第一党支部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举行了法官宣誓仪式,全体法官面向国旗重温法官誓词、牢记使命。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委“十二个”一律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扎实开展“庸懒散”等专项治理活动,严格内部管理,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

(二)抓防控,保廉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体干警自觉增强角色意识和责任担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继续强化司法廉洁教育,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运用反面教材进行警示诫勉,做到廉洁司法教育与审判执行工作、干警业外生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继续抓好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制约,让审判执行等各项权力都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继续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构建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以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塑造清正廉洁的司法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抓学习,增能力认真落实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官的知识层次和专业理论水平,去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干警470人(次)。扎实开展审委会集中学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提高了法官法律适用、驾驭庭审、文书制作能力。开展了人人动手写“一篇好调研文章、一篇好办案札记、一份优秀判决书”竞赛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注重加强年轻干警的实践培养力度,举办年轻干警审判实务论坛,组织初任法官多部门轮岗锻炼,提高年轻干警与群众交往、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

(四)抓基础,提水平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新设崔寨人民法庭已获得省高院批准,市发改委已批准立项,今年计划开工建设。对三处人民法庭进行了改建修缮,健全完善便民设施,法庭服务功能明显增强;为三处人民法庭安装了高清数字监控,有效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新建4个高清科技审判法庭,实现了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审理更加公开、阳光,审判管理更加科学、高效。

四、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支持,推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县委领导,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报告工作,全面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去年就行政审判、审判管理等重点工作做了专题报告,并依据审议意见,制订了改进措施,切实将审议意见贯彻落实到审判实践当中。更加自觉主动地争取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支持,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去年报送各类信息24期。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去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112人次、视察法院工作89人次,走访征求意见68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年来,县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全市法院2014年审判质效考核中,我院发改率等多项指标名列第一,被省高院评选为“四心工作法”先进集体。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真诚的关心、理解、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做群众工作和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官断层、法官流失比较严重,“案多人少”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信访不信法”现象仍然存在,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新的形势和任务,给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为我县社会经济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主动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关系,更加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之中来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工业经济、美丽乡村、三产发展、城镇建设、民生改善”五项重点,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促进司法公信。坚定不移地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最大限度地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使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推敲、经得住历史检验。继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

三是进一步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科学发展。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内涵与实质要求,把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实际与司法改革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合理调整职权职责,优化配置审判资源,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四是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强化民生保护。继续完善立案诉讼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健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继续加大巡回审判、预约开庭等便民诉讼力度,推进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等快捷审理方式,依法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的审理,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方便优质的司法服务。

五是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廉洁。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进一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以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塑造清正廉洁的工作环境和司法氛围。

六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水平。树立互联网思维,抓好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办案”,提升网络、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更加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尽快完成崔寨法庭建设任务,优化资源配置,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前沿阵地,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各位代表,新形势和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把法院各项工作和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济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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