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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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2月29日 | ||
济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4日在济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济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温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济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县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关心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5621件,办结5699件,标的额3.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01%、31.95%、99.47%。 (一)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刑事审判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既坚持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又坚持疑罪从无,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280件,判处罪犯392人,自行决定逮捕未在押被告人16名。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各类犯罪,审结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220件,判处罪犯290人。依法严惩经济犯罪,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涉毒品及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24件,判处罪犯33人。依法审结了吴某某等5人向我县徒骇河倾倒废酸严重污染环境案,依法审结了王某某等5人诈骗、贩卖毒品案,对王某某撤销缓刑,以诈骗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21.6万元,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我县的生态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强化民商事审判,保障民生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民商事审判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各类纠纷,积极服务和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501件。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家庭亲情和邻里和睦。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劳动争议类案件,依法积极妥善化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矛盾,努力恢复和维持正常、和谐的劳动关系。对涉及规模以上企业和主导产业的案件及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等商事案件,坚持依法高效原则,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大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力度,办理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案件856件,切实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确保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依法审结了我县200多名业主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制裁了违约失信行为,规范了房地产市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去年是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第一年,新法扩大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2015年,我院共审执结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60件。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行政案件,严把裁判尺度,提高办案效率,强化事项协调,依法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和谐推进。在济北开发区徐家片区拆迁改造项目中,对两户居民不服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通过我院耐心细致的辩法析理,最终使他们主动地签订了补偿协议,交出了土地。在济东高速建设过程中,涉案的三户村民拒不交出土地,严重阻碍了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并就征地补偿标准等提起行政诉讼,我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同时按照“裁执分离”的规定,及时做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保障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将食品药品监督、环境卫生保护等作为重点,优先配置司法资源,加大执行力度,积极维护和谐的行政管理秩序。 (四)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努力保障当事人实现胜诉权益。坚持以提升实际执结率为目标,以实施“一案四查”措施为先导,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为手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306件。充分利用法院与银行等部门的“点对点”财产查控系统,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房产、土地等财产采取查控措施。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了我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操作规程》,对执行时间、强制措施、执行款物管理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执行行为和执行流程得到进一步规范。不断加大惩戒力度,全年共对21名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将自2007年以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4087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中国法院网、我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五)强化审判监督职能,保障审判管理科学规范。坚持有错必纠、注重防控的原则,强化审监庭、审管办的职能作用,在保障“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我院《十个节点管控制度实施细则》,规范了工作流程,实现了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严格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重点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带动了庭审水平和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权运行更加科学规范,全年服判息诉率达93.7%,真正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一年来,县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 (一)强化“三大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保障公众知情权为目标,以规范化管理为落脚点,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拓宽司法活动的公开范围和公开途径。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理,旁听群众达1万多人次。对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全年公开裁判文书共计5854份。将2004年以来所有的执行案件信息全部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执行案件信息进一步公开。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和法院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开开庭公告,便于群众了解庭审信息和参加旁听庭审。通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对部分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了现场直播,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当事人的监督权、知情权。 (二)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充分保障群众诉讼权利。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使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立案登记、银行缴费、联系法官、案件查询、信访投诉等诉讼活动均可在诉讼服务大厅内全部完成。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接待区与办公区相分离和加强安全保卫的要求,实施了外来人员和当事人分流接待制度,由导诉人员根据他们欲办理的不同事项引导分流到相应的接待室和审判法庭,方便了群众和当事人,确保了群众、当事人和法院干警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全面落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热心接待、耐心听诉、细心办案、诚心解困的“四心工作法”和我院“十二要十二不要”行为准则,坚持用“四心”换取人民群众的安心、顺心、舒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及减、缓、免交诉讼费等共计20余万元,保障了符合条件的特困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确保了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增强司法延伸服务功能,积极参与法治济阳建设。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活动,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回应群众的司法关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尚。一年来,“两微一网”运行良好,发布信息及典型案例5500多条,被广大网友“点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顺利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选任人民陪审员79名,总人数达115人,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到了90 %以上,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参与,增强了司法民主。联合济南电视台制作《现在开庭》节目13期,参与拍摄济阳电视台《公民与法治》节目6期,在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和典型案例400多篇,提升了法院形象,促进了法治济阳建设。 三、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和自身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年来,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 (一)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司法改革依法有序进行。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引导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质证,使当事人有理讲在庭上,有证据展示在庭上,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积极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对情节轻微的危险驾驶、盗窃等犯罪案件,实行独任审判、集中审理、当庭宣判,平均审理期限缩短为5天。推行全院法官全部深入一线审理案件,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职责得到充分的发挥。严格落实审判责任制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下放案件裁判文书签发权,突出主审法官的办案主体地位,责任更加明晰,权责更加统一。 (二)践行“三严三实”,坚守司法底线。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守“案件质量上不出冤假错案、办案效率上不超审执期限、强制执行上不漏查控财产、队伍建设上不出违法违纪、涉诉信访上不出群体恶性事件、后勤保障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六个底线,并依托《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和司法权行使全程留痕等制度,对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坚持教育倡廉、制度保廉、监督查廉、民主评廉、关爱助廉的“五位一体”廉政工作长效机制,真正将审判执行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树立起了良好的司法形象。2015年,我院被济南市纪委、市监察局授予“济南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单位。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保障水平。坚持用互联网思维引领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积极推进法院信息化3.0建设,努力建设“智能法院”。即将建成的信息集控中心可对审判执行工作实施全程动态监控,为审判管理提供各类数据;新建6个高清科技审判法庭,总数达到10个,基本满足了庭审直播、录音录像、远程质证等要求;远程视频接访网络平台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信访群众在我院就可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视频接访,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去年,我院两起信访案件通过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远程视频接访得到妥善处理。 (四)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增设的崔寨法庭工程建设正在有序进行,预计10月份即可完工投入使用;对垛石、回河、曲堤三处派出法庭进行了改造提升,完善了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功能,每个法庭均新建了一个科技审判法庭,在法庭大厅设置了科技审判法庭显示终端,使旁听人员不进审判法庭也可观看庭审实况,为更公开、更高效地服务群众提供了保障。 四、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保障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我国宪法规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优势,也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县法院坚持主动向县委全面报告工作,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紧紧依靠县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报告工作,全面落实有关决议。去年就人民陪审员工作向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报告,对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严格整改。主动向县政府、县政协通报工作,争取县政府、县政协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支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去年共报送信息24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100多人次,走访征求意见80多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年来,县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结案率、发改率等主要业务指标均位于全市法院前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的荣誉称号。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真诚的关心、理解、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案件数量急剧增长,法官流失严重,近三年考走调出了12名法官,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个别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做群众工作和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信访不信法”的局面有待进一步破解,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一年。新的形势和任务,给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个定位”和“三项重点”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为抓手,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我县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坚持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在服务大局上狠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实现“四个定位”上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县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积极服务于推进转型升级、突出增量带动、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功能品质、保障改善民生,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坚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在落实司法责任制上狠下功夫。积极稳妥的推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优化配置审判资源,突出办案法官主体地位,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杜绝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既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又充分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履行审判职责,坚决支持法官依法办案,真正做到“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 三是坚持以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为抓手,在执法办案上狠下功夫。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审判质量作为第一责任,严格落实院、庭长及全部法官深入一线办案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积极适用刑事速裁、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等诉讼程序,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争取最大的法律效果。依法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缠访闹访等行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对符合失信条件的全部纳入失信名单,对符合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条件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坚持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在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引导干警在廉洁自律上坚持高标准,做到精细管理、精准监督、从严惩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五是坚持以互联网思维为核心,在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服务上狠下功夫。加快推进信息集控中心建设,力争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审判执行工作和规范管理提供科技保障。扎实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层层分解任务目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巡回审理、就地开庭、报刊媒体等传统形式及法院的“两微一网”等信息化手段传播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高效便捷。 各位代表,新形势和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努力把法院各项工作和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为我县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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