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31日 | ||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0日在济南市济阳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韩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济阳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去年以来,区法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部署和区人大决议,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347件,审结7503件,结案标的额约5.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0.40%、13.54%和36.80%,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49件,收结案数、人均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为建设与中心城市高度融合的济南北部新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聚焦全区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展现新作为。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安排,我院在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联合各职能部门,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在农村地区和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以“村霸”“行霸”“套路贷”为打击重点,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发布扫黑除恶信息,到乡镇、社区、集市开展知识讲座、发放调查问卷和宣传资料2000余份,营造了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共收集各种涉恶类线索17条,并已移送相关部门。成立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合议庭和大要案工作组,改建审判法庭,加强人员队伍、物质装备上的保障,积极争取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尽全力确保1月22日我区首例赵某某等11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如期顺利开庭审理。 (二)在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新成效。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第一责任,深入推进平安济阳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3件,判处罪犯264人。严厉打击各类暴力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盗窃、诈骗等犯罪97件124人,依法应当重判的坚决重判,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68件68人,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件10人,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财产刑适用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办理程序和配套措施,并与刑事速裁制度有机结合,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定性准确的案件,加快审判速度,有效减轻诉累,及时化解矛盾,更好地修复社会关系,构建和谐济阳。 (三)在化解民事纠纷保障民生权益上获得新进展。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定纷止争功能,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依法审结涉民生案件1480件,标的额约1亿元,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对就业、医疗、住房等基本民生诉求的保护,审结劳动争议、医患纠纷、房屋买卖案件543件。加强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司法保护,审结交通事故、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财产损害等侵权案件651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抵押等合同纠纷40余件,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司法保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共审结老城拆迁过程中涉及的房屋租赁、买卖、拆迁费等纠纷60余件。 (四)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坚持通过依法审理商事案件,调解经济关系,全力服务发展大局。重点审理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金融、买卖、物流、破产清算等纠纷案件,全年共审结商事案件2425件,涉案诉讼标的额2.1亿余元。加强对借款合同纠纷的审查力度,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400余件,为金融部门清理债权约1亿元。依法审结了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的在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的涉某企业资金清理案件,我院在指定时间内将涉案款项全部收回,在济南各地区法院中用时最快、效果最好。 (五)在助力法治济阳建设上再上新台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6件。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加强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和执行,推行“裁执分离”制度,审查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21件。妥善审理老城二期及开发区村居等重点项目建设中的老城改造、征收拆迁、棚改旧改案件,为提升城市形象保驾护航。通过深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加强对行政行为的指导,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一)着力深化司法为民举措,让群众满意感更有保障。一是加强立案工作,充分保障群众诉求。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始终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8%以上。完善司法便民体系,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咨询、调解、接访、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全面推行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为当事人提供网上查询、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服务,当事人通过山东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微法院、微信公众号等便可网上操作,随时随地立案,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实施以来,民商事案件通过网上立案1651件,立案率为63.50%。二是及时化解信访纠纷,促进案结事了。建立健全信访案件跟踪、督办机制,切实做好全国两会、省市区两会及上合青岛峰会期间的涉诉维稳工作。深入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度,通过领导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有关部门支持等措施,切实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尽全力改变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难、息诉难现状。三是推进弱势群体平等保护。全面实行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等八大类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机制,对相关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困难的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二)着力破解执行难题,让申请人获得感更有保障。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我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主动靠前,全力以赴打响执行攻坚战,全年共新收执行案件2757件,结案2808件,实际到位金额2亿余元,与2018年相比分别上升48.6%、39.4%和104.1%。一是党委重视,各方支持。党中央将“切实解决执行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我区区委高度重视,区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方面大力支持,区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作用充分发挥,初步形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我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行大要案领导包案,院长和分管院长靠前指挥、一线督战,实行周通报、月调度,确保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二是确保有财产案件得到有效执行。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因案施策、分类执行,穷尽一切手段尽可能让胜诉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全年查询房屋、土地、车辆等财产信息8000余条,冻结银行存款1亿多元,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131件拍品,成交金额达6300多万元。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由院长审核把关,防止消极执行,一旦发现财产线索立即恢复执行,全年恢复执行案件493件,执行完毕373件,实际到位金额7200多万元。努力做好“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移送“执转破”案件4起,涉及执行案件649件,促进了全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三是扎实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多次开展执行攻坚会战、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全体执行干警充分利用夜间、周末、节假日时间,“早出击”“晚突击”,全天候不停歇集中抓“老赖”,并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予以密集宣传,使得“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查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300余人次,对恶意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拘传100人次、拘留170人次、移送涉拒执犯罪3件3人次。切实强化失信惩戒,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06人次,公布限制高消费名单4647人次,有1380人次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归属感更有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北部新城建设,给济阳带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也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期待。一是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助推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对涉及企业家权益的诉讼,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快立、快审、快结,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组建专业化的商事案件审判团队,促进商事案件审判质效的提升,让企业家能以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执行上,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审慎和善意处理相关案件,坚决防止因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二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严惩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罪,依法审结了涉及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一案;注重运用司法手段化解债务链、担保圈,促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召开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了解民营企业对司法的新需求,真诚听取民营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着力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让审判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机结合。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劳动仲裁等手段,实现诉调对接,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诉前分流+速裁”模式,共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908件,调解成功案件190件,对其中的136件进行了司法确认,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多元化的解决渠道。大力推进派出法庭建设,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18年四个派出法庭诉前调解案件121件,共接待群众1900余人次,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加强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一是进一步加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定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权责清单和工作指引,健全院庭长办案制度,通过院庭长实质办案切实起到表率作用,推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真正落实。二是持续优化新型办案团队。我院在原有30名员额法官基础上,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确定,新遴选出2名法官进入员额。三是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探索与推进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家事调查制度,通过设立婚姻冷静期、对家暴受害人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开展心理疏导等措施,依法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四是规范法院内设机构设置。根据中央编办、最高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制定了《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内设15个部门缩编成8个部门,并已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全院现已做好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诉讼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一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制度,推进庭审实质化、量刑规范化,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二是完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制定规范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规则,细化院庭长权力职责清单,确保放权放到位、监督不缺位。三是抓好“分调裁”机制改革。在立案登记后,分流员认为适宜调解的案件,通过征求当事人同意,转入调解程序,不适宜调解的,按难易程度,分别转入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特别程序和普通程序。全年共分流案件1490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占82.74%,调解撤诉率为36.87%,实现了繁简分流、多元调解、简案速裁。 (三)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一是强调“科技强院”。不断强化科技助推办案,增强司法透明度。截至目前,我院共建成并投入使用科技法庭12个,真正实现了网络庭审直播。二是强化网上办案。从诉前调解、立案到执行、归档等30个节点全部纳入网上流程监控,司法活动全程留痕、自动提示,主要质效指标每周一公布,一年来,审判周期平均缩短3天,没有出现过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三是推进案件卷宗电子化。目前已完成自建院以来的十几万件归档卷宗的扫描工作,律师、当事人可直接在档案室查阅全部电子卷宗信息,真正实现了“一次办成”。四是积极推行“阳光司法”。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凭法定身份证件就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立案、开庭等程序信息以及上诉状、判决书等诉讼文书信息,更好地满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五是强化法制宣传。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及官方“两微一端一网”等新媒体平台,全面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全年共计报道各类典型案例400余件,积极回应公众的司法关切。 四、坚持严管厚爱,持续抓好法院队伍建设 (一)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严格要求全院干警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年初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着力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努力探索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措施,并在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常态化检查中获得优异成绩。 (二)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按照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合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持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全年共参加省法院、市中院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20期共100余人次,着力提升广大法官及其他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深入推进审判业务学习研讨活动,积极组织各类学习会、研讨会、法官专业会议等,及时研讨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营造学习法律、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梳理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后勤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纪律教育活动,落实谈话提醒、述责述廉、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等制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五、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努力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实到谋划推进工作等具体行动上。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年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来信,及时落实反馈人大转办的信访件。落实代表联络走访制度,邀请代表参加座谈会、观摩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落实工作通报、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等机制。主动接受纪检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各位代表,济阳法院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济阳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和审判工作机制,与新时代济阳区的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司法辅助人员力量还比较薄弱,司法改革中法官责任制、内设机构等改革任务尚需下大力气推进;三是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仍需细化,法治宣传和教育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司法作风建设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济阳区建设元年,也是新旧动能转换、济南北部新城建设给济阳发展带来重大机遇的一年。按照区委十三届六次会议精神的部署,2019年济阳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工作安排,按照“1+474”工作要求和“1127”工作体系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新时代济阳建设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进,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二是坚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坚持在区委领导下,立足审判职能,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做到思想上更统一、行动上更自觉、信念上更坚定。依法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切实提高办案质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服务乡村振兴、老城三期改造、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重大部署,找准职能定位,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做好司法保障,强化司法担当。切实落实好各项便民利民举措,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是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审判团队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家事审判、繁简分流等诉讼制度,把公平正义“产品”尽快输送到群众手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编办、最高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结合济阳法院实际,切实做好法院内设机构改革。 五是坚持从严管理队伍。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始终把政治建设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持续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严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抓惩处,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筑梦新时代,奋斗新征程。新的一年里,济阳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支持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开拓进取,忠诚履职,为我区抢抓历史机遇,推进产城融合,奋力开启北部新区建设新局面贡献自己的力量!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