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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29日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做好营商环境迎评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方案和我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我院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组  长:韩  刚

  副组长:王兴军、杨立新、姜建军、周  峰、代  波、张善荣、柳  民、高卫东

  成  员:梁  勇、刘洪禄、孟  伟、杨名峰、孙兆明、卢  曦、张  勇、王  莹、贾传曾、张艳伟、宗寿强

  负责统筹推进我院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判管理办公室,梁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黎黎、陈家兴、董殿荣、田玉玺任成员。

  负责我院营商环境提升和迎评日常工作,协调组织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完成全国及省、市、区相关营商环境迎评工作要求和我院营商环境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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