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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拍案·法官故事):前夫妻因房产对簿公堂 “三维调解法”帮当事人 解开“死结”

来源:刘科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8日

商报济南消息 一般不见面,见面就火拼,离婚十年迟迟不能分割房产的前夫妻,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调解下,就过去的婚内共同房产达成调解协议。近日,济南历下法院民一庭罗琳法官团队妥善处理此案。

  景安(化名)与秦芳(化名)于十年前协议离婚,其中离婚协议约定,“景安向秦芳支付30万之后,该房屋归景安所有,秦芳办理过户至景安名下,否则支付违约金”,景安按约付款之后,因秦芳并未过户,景安遂于1个月后起诉至历下法院要求秦芳过户房产并支付违约金。但是由于秦芳已于离婚前用该房产办理了十年的贷款抵押,按当时法律存在抵押的房屋无法办理过户,因此法院判决秦芳支付30万元的违约金,而房屋过户事宜待抵押消除后另行主张权利。

  多年来,秦芳因经济困顿一直未还完贷款,为解决与房屋所有权有关遗留问题,景安主动替秦芳还清贷款,再次起诉要求其配合办理房屋过户,但因两人积怨已深,在孩子抚养、户口迁出等问题上还有过节,两位离婚十年的前夫妻依旧火药味十足。

法官认为仅处理法律关系容易“按下葫芦浮起来瓢”,而“三维调解法”正是本案顺利进展的金钥匙。第一维是调解员耐心沟融,化解了双方对垒激化的情绪问题,让双方不再焦灼于多年之前的恩恩怨怨;第二维是书记员与助理趁热打铁,梳理案件事实,讲解法律规定,让秦芳对离婚协议的效力及法律规定有了清楚的认知,知道法院公正裁判不会偏颇,此时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只差一步之遥。作为第三维的核心——罗琳法官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给双方制定调解方案,并多次分别给双方打电话分析判决和调解两种方式产生的对生活完全不同的实际效果,计算时间和金钱成本,最终使得“老死不相往来”的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为彻底解决双方矛盾纠纷,法官还对二人诉求之外的户口、地下室等问题一并给出妥善处理意见,两位当事人在调解后都感觉压在心中的大石头被搬掉了。景安送来锦旗,不停地说:“真的太感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的坚持,现在的我恐怕还在诉讼的漩涡中打转!”锦旗背后是群众对人民法院践行为民宗旨、守护公平正义的充分肯定,接下来历下法院家事团队将继续把握“三维调解”金钥匙,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杜春婷

 

原载《山东商报》20234513

本稿件素材由家事审判团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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