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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

来源:刘科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21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9日在济南市历下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院长  牟宗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区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公正司法、担当作为,各项工作稳中有进,整体工作持续向好。

  一、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倾力服务发展大局

  一年来,区法院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不断强化省会城市首位度意识,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全省首善之区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747件,同比增长79.25%,结案22213件,同比增长49.72%,收案、结案数量在全省155个基层法院中均位居第四位,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法官人均结案528.81件,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四位,各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首次进入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新提升。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历下建设。准确把握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受理刑事案件522件,审结573件,判处被告734人。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涉黑涉恶涉毒、电信网络诈骗、“两抢一盗”等案件138件。重拳惩处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办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6件,涉案金额2.44亿元。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经济剥夺和处罚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加强人权保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筑牢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对139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

  (二)高效解决商事纠纷,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依法调节经济关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我区经济发展大局,受理商事案件8098件,审结7686件,保障服务经济持续发展。积极服务“双招双引”、民营企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为涉诉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配合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助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推进“僵尸企业”依法处置,依法办理6起破产案件。依法审理金融借款、票据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纠纷案件2732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我区金融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主导作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204件,助力创新驱动。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审理执行涉军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7件,保障我区涉军停偿工作按期完成任务。

  (三)公正审理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在民事审判中,坚持“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扶弱势”的原则,认真研究和应对新时代民生权益保障的新变化,依法审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1463件,促进家庭和谐。加强人身权益保护,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案件871件。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755件,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实现劳资双方互利共赢。

  (四)稳妥处理行政案件,助力法治历下建设。我区省、市行政机关聚集,涉及省、市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百分之八十在区法院审理,2018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93件,审结541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坚持在合法性审查基础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认真研究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针对受理的79件以省、市、区市场监管机关为被告的工商注册登记案件,通过依法裁判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86人次,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不断提高,对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

  二、紧贴党委中心工作,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区法院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焦点,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打好“扫黑除恶、基本解决执行难、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化解处置”三大攻坚战,敢打必胜、攻坚克难,切实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贯彻依法严惩方针,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加强跟踪督导、加强舆论引导,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将中央确定的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等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既大力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又严把案件质量关。2018年9月,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第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李某某等8人恶势力团伙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其他七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到八年不等的刑罚,有效震慑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中央扫黑除恶第五督导组部分成员到区法院督导检查并旁听了案件庭审,对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予充分肯定。

  (二)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出台了《关于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有力支持。区法院牢固树立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决心和信心,深入开展执行攻坚,切实加大执行威慑力,综合运用罚款、限高、拘留等强制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8年,区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586人次,对8720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采取强制措施拘传153人次,拘留41人次,限制出境10人次,移交拒执罪62案62人,查封车辆1965辆、房产897套、飞机2架,查封财产总额54.59亿元,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新收执行案件9146件,同比上升80.11%;结案8847件,同比上升86.21%;执行到位标的21亿元,执行案件收案、结案数量、执行标的额和执行工作综合排名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顺利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考核。

  (三)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妥善解决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在市、区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组织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区法院认真开展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化解处置工作,制定了《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司法处置方案及流程》,抽调精干力量80余人组成工作专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坚决完成这一重大案件的司法处置工作。2018年12月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化解处置工作启动以来,截至1月10日,人民调解纠纷5709件,司法确认5315件,执行3525件,过付案款14.8亿元,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化解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忠实践行为民宗旨,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努力以优质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促进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将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重要工作向人大报告。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鲁谦到区法院视察指导工作,对区法院司法改革、法庭建设和诉调对接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区法院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情况报告,区人大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多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法院工作。区法院主动向政府、政协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9%;群众参与旁听庭审4万余人次,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让司法更加公开公正。

  (二)大力开展诉调对接,满足群众司法期待。认真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大力开展纠纷多元化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着力构建纠纷诉前调解和立案后的“调解+速裁”的诉讼前端分流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快、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渠道,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积极吸纳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入驻历下区诉调对接中心,把诉讼化解和非诉调解的优势结合起来,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减少诉讼对抗。配齐配强队伍,完善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工作机制,努力缩短案件办理周期。自“历下区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以来,诉前共受理8210件,调解成功1410件,立案后在立案阶段调解和速裁案件3421件,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和立案阶段得到快速解决。

  (三)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深化司法公开,优化升级司法公开平台载体,完善平台便民功能。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开通网上立案平台,全年网上受理案件8748件,数量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加大弱势群体保护力度,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用15.8万元,发放救助金21.5万元,彰显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探索建立新媒体矩阵,通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视频等自媒体发稿6181篇。拍摄《法庭影院》系列微电影6部,印发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公开法律文书6026篇。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警队伍。

  (一)加强思想教育,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二)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了以“汲取教训,严守规矩,强化担当”为主题的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抓好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教育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解决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围绕增强“八种本领”,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举办各类培训班32期,培训干警678人次。加强理论研究和工作创新,深入研究审判实务中遇到的实践课题,组织开展各类调研16次,增强推动工作发展的源动力。认真落实典型案例指导制度,精心组织开展法律文书、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推动案件质量等级评选常态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法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为区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区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纪律作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法院工作也站在新的起点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牢牢把握机遇,勇于应对挑战,更好地推动法院工作发展,区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首善之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放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紧扣全省首善之区工作目标,切实增强省会意识和担当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强化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切实履行职责使命,扎实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提升审判质效。突出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坚持人才兴院战略,着力提升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发展要求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履职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整治“四风”问题。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指导,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推动司法审判事业的发展成果和改革红利惠及人民群众,为首善之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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