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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4年)

来源:刘科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23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5年1月14日在济南市历下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江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4年,区法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得力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发展。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首善之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区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0241件,结案10111件,结案标的额3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77%、50.15%和26.28%。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明显提升,为首善之区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491件,审结477件,判处罪犯603人。进一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明确量刑步骤、方法和量刑情节的适用幅度,把量刑问题融入庭审中,量刑工作更加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均衡量刑理念,案件质效有了进一步提升,上诉率、发回重审改判率分别下降了1.1和0.6个百分点。针对危险驾驶犯罪多发态势,建立快速办理机制,集中审理,集中宣判,审结此类案件126件,全部作出有罪判决。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4件,判处罪犯14人。设立少年审判庭,集中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共审结未成年人案件35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适用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对12名未成年犯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帮助未成年犯罪人尽快回归社会。

  (二)调判结合化解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6481件,其中判决结案2881件,调解撤诉结案3431件,调解撤诉率52.94%,同比提高9.37个百分点。强化法治思维,发挥司法引领作用,在省、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协调,运用法律手段化解了“三联集团彩石山庄(白领公寓)案件”,973件案件972件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程序,目前执行款项正在顺利发放中。顺利审理了在我市有重大影响的“济南第一高楼”预约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使得这一涉及百余人曾越级上访的案件较为圆满地解决。深化与交警队、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前置、司法确认跟进和判决保障的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机制,办结此类案件277件,自动履行率超过95%,实现了案结事了。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2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审理的王某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一案入选济南市十大典型知产案例;连续13年无发回重审、无原则改判、无缠诉信访案件,继续保持了知识产权审判的全省先进地位。

  (三)监督支持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06件,结案194件,连续两年受理数量超过200件。严格恪守中立立场,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深入说理依法裁判,成功办结了受到全国关注的沈阳某药业公司诉省卫计委国家基本药品集中采购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此案也为推进我省基本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就行政诉讼法修正工作积极建言献策,通过座谈会直接汇报、提交书面报告、网上提交资料等形式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了21项修正建议,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专门到区法院调研。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以多种形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13次,上门举办法制讲座10次,提出司法建议22条。

  二、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区法院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规范化管理为落脚点,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建设三大公开平台,打造阳光法院,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一)强化信息公开,打造“场、网、影、微”立体公开体系。不断完善立案大厅、审判法庭、派出法庭立案室等服务场所的设施,落实诉讼规则指南、收费标准公开、权利义务告知、审执风险提示、举证规则指引、排期开庭公告、审执期限明示等制度,固定场所公开更加全面。整合法院基本信息、审判执行信息、法院动态信息和沟通交流平台等各类信息资源,升级法院门户网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足不出户,上网浏览法院全部信息,门户网站公开更加便捷。创新宣传形式,选取真实案例为素材,打造以“微电影”为主要内容、以“法庭影院”为有机载体的法治宣传模式,制作专题微电影20集,先后走进机关、社区、学校、部队、工地等组织专场放映42场次,免费发放光盘500余套,观看群众累计达4000余人,达到了让老百姓“看一片、懂一案、长一智”的效果,司法宣传公开更加亲民。开通“济南历下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典型案例,传递法院权威声音,形成了“第一时间公示、第一时间发声、第一时间回应”的良性互动,司法信息公开更加权威。目前,已发布《网购手机被掉包快递公司被判赔偿》等典型案例10余篇,单篇案例最高阅读量达到11.1万次。

  (二)提高透明程度,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开案件名称、案号、案由、立案日期、审理庭室、主审法官等立案信息;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实现了审判过程视频、音频、多媒体证据等信息资源的实时采集、集中存储、定期备份、长期保存;建成了诉讼卷宗电子化扫描系统,所有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按重要节点即时扫描录入,方便当事人查阅,诉讼档案的电子化已经形成。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严格不上网文书的审核审批工作,引进司法文书公开处理系统,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及时性、规范性、全面性,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布司法文书2903篇。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将执行案件信息并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专人负责案件信息的日常录入工作;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奋战一个月,将2006年以前的一万余件执行案件补录进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加有力的保护; 推行“执行日志”制度,对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传票、财产申报、查封、扣押、交付、强制措施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向申请执行人全过程反馈执行案件进展情况。

  (三)实施全面监控,构建“案件流程、审判质效”智能管理模式。提高信息技术与案件管理、规章制度的融合度,通过升级系统、建章立制和数据化处理,实现了案件管理的流程化、质效管理的智能化、审判管理的制度化。从工作需要出发,制定了《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办法》、《人民法院庭审旁听办法》、《审判执行信息录入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一套权责明确、程序严密、监督有力的审判管理制度。将案件按照立案、审理、结案、归档等基本流程进行同步管理,并对每个流程节点细化、量化、具体化,对时限、是否公开、法律文书签批、报结、上诉、归档等关键节点重点监控,确保流程顺畅高效。加强审限监控,分别以绿灯、黄灯、红灯提醒并警示承办法官审限情况,红灯锁定后解锁权收归院长行使,“系统审限红灯案件”由原来的上千件到现在基本杜绝。建立了由结案数、结案率、归档数、撤诉率、上诉率等23项评估数据、32项指标组成的信息化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对审判各阶段、各条线、各部门、各法官进行定量、定性、定位、实时分析,各项质效指标自动生成,即时更新,实现了全面覆盖、动态精细化管理。

  三、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回应社会关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司法服务

  区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改进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出实招,办实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好的司法服务。

  (一)切实解决执行难。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814件,执结2913件,执结标的额1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3.81%、107.33%和25.77%。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关系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赡养费、扶养费、医疗费、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立案、专项管理、快速执行、及时过付款项,共执结此类案件175件,其中快速执结155件。充分发挥执行协作机制的作用,所有案件一经立案先行通过“点对点”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情况,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黑名单库,将987个失信被执行人录入该系统,约有10%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或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履行法律义务,失信黑名单库的惩戒作用开始显现。加大威慑执行和强制执行力度,对30余家单位和个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和罚款措施,开展大规模集中执行活动5次,依法强制执结了济南军区某干休所与某酒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等一批“骨头案”。

  (二)完善便民利民机制。制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农民工欠薪案件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全年共审执结此类案件75件,涉案标的额300余万元。出台《关于规范财产保全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财产保全的申请、担保、审查、执行等工作,适当降低了现金担保数额和担保物价值比例,兼顾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财产保全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完善对外委托工作,制定出台了《对外委托工作流程》,技术室与院内业务部门、院外鉴定机构的衔接更加顺畅,全年办结委托案件678件。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对穷尽法律程序的信访依法终结,对符合再审条件的信访依法导入司法程序,在全市率先实现与最高法院的远程视频接访,进京访总量下降了70%。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双职能”作用,加强人员配置和基础建设,完善法庭便民立案机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两个法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257件,占全院审结民商事案件总量的19.32%,处理诉前矛盾纠纷230件,委托、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民间纠纷310件。全国第三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与所有参会代表到姚家法庭视察指导,对姚家法庭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姚家法庭的标准化建设具有全国人民法庭建设的可示范性。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争取支持,依法向确有困难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51.1万元,依法缓、减、免诉讼费近700万元。

  (三)不断扩大司法民主。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85名;进一步扩大选任范围,坚持从人民调解员中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同时,选任了7名专业技术领域专家和24名大专院校教授;发挥人民陪审员“七员”作用,坚决杜绝“陪而不审”,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8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就审判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认真对待人大对法院的评议工作;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与沟通,每月邮寄《历下法苑》,方便代表委员及时了解法院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督查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做强公开监督平台,积极推行市民自由旁听庭审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凡公开审理的案件,社会公众可凭有效证件旁听”;坚持“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学校师生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直观感受司法程序和庭审氛围,共接受市民旁听近7000人次,邀请观摩庭审28次。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司法作风,努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最根本的是要依靠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司法作风好的法官队伍。区法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司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结合法院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学习教育,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抓好整改建制工作,坚持把领导带头、问题整改、整风精神、群众满意、宣传引导贯穿活动始终,对照征求到的44条意见建议、查摆出的17个问题,确定了6个方面26条整改措施,完善新建制度20个,腾退清理的1158平方米超标办公用房改建为档案室,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队伍作风问题有了明显改观。

  (二)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干警政治觉悟,引导干警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工作计划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排部署,自觉运用司法手段打击震慑犯罪、调节经济关系、解决民生问题。始终抓好司法作风,推广“四心工作法”,用“四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矛盾、化解群众“心结”。立案庭庭长虞宏在全省法院“四心工作法”先进事迹报告会代表济南法院做报告。着力强化廉洁司法,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自律意识,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

  (三)着力提高审判业务能力。强化办案质量意识,把好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关口,对发改案件较多的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强化审判效率管控,抓好诉讼调解、司法鉴定等审判流程节点管理,规范上诉卷宗移送、文书送达,确保审限内结案;注重从源头上解决申诉信访问题,推广判后答疑、诉前调解等制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裁判正确率、服判息诉率和审限内结案率三项指标有了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姚家法庭庭长许莉获得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60件,14人超过200件,最多的审结883件。加强应用法学研究、司法宣传和案例工作,提升法官调研宣传能力,全年发表宣传稿件200余篇,11篇案例获得市级以上奖项,3篇论文获评省级以上奖项,其中国家级三等奖、优秀奖各1篇,省级一等奖1篇。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法院的工作之所以能够持续健康发展,实现重大突破,取得新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和广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新收案件不断增长,结案压力增大,部分审判质效考核指标结果还不是很理想;二是有的干警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严谨、不细致,群众观念和为民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司法理念和能力与司法公开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四是审判管理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对数据的汇总、分析、评估、研判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法院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还不够,各种平台、系统分散部署、独立运行,信息整合、数据共享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区法院在新的一年里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进一步增强省会意识,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审判质效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争创一流法院,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紧扣区委决策部署,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切实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妥善审理产业提升、企业转型、城市建设中出现的各类案件,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稳妥处理金融借贷和担保纠纷,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着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法治氛围。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依法妥善化解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历下、法治历下建设。

  二是落实司法改革要求,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科学设置独任审判、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加大合议庭成员之间的监督制约力度,切实改变合议庭内部的行政化管理模式;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在统一法律适用、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等方面的作用。落实立案登记制度,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的作用,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三是优化司法为民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处理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继续在合力化解执行难上狠下功夫,切实把司法为民落实在执法办案的具体实践中。建设具备八大基本功能的12368平台,同时提供热线、短信、法院网站、窗口接待等多种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架起当事人与法官沟通桥梁;开发电子卷宗网络借阅系统,让当事人或者行动不便者能够通过网络,在家就可以查看卷宗材料;新建和完善四个便民系统,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四是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坚决整治“六难三案”,推进案件三级回访机制,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廉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进一步推进法官专业化进程,让法官真正成为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三位一体的职业司法者。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首善之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1、人民法庭“双职能”作用:代表国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人民法庭的核心职能;依法支持其他国家机关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是人民法庭的重要职能。

  2、人民陪审员“七员”作用:同权断案的审判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协助执行的执行员、公正司法的监督员、涉诉信访的化解员、民意沟通的联络员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

  3、四心工作法:接待要热心,倾听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

  4、12368平台八大基本功能:联系法官、案件查询、诉讼咨询、信访投诉、意见建议、心理疏导、社会评价、督查考核。

  5、六难三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6、四个便民系统:刑事案件远程讯问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远程网络鉴定系统和执行单兵指挥系统。

  7、三级回访:每结一起诉讼案件,即由电子平台向当事人发送一条短信,进行一级回访;当事人回复“不满意”或“不知道”时,再电话二级回访;仍不满意的,安排专人实地三级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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