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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7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王娟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29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文件

济历下法[2017]19号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2017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双打”)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全区“双打”办公室《济南市历下区2017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双打”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政府有关“双打”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健全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和工作约束激励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宣传引导,扎实有效地推进“双打”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以“双打”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法院同政府各部门、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络和协作配合,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侵权违法行为,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探索建立更有效的知识产权综合审判模式,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一)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打击力度。依法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运用各种刑事制裁措施,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进一步完善统一定罪的量刑标准;依法审理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刑事自诉权利。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二)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认真履行司法功能,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秩序,支持行政机关制裁侵权行为。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强制执行;加大对严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行政不作为的司法监督力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制止侵权行为。

(三)综合运用侵权民事责任方式,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突出发挥损害赔偿在制裁侵权和救济权利中的作用,贯彻知识产权侵权全面赔偿原则,依法加大赔偿力度,努力降低维权成本,加重恶意侵权、规模化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依法适用诉前禁止令、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等知识产权保护特有的法律制度,发挥各项知识产权诉前临时措施的独特作用,对权利人合法权益予以全面及时有效的保护。

(四)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力度,健全知识产权案件执行力度。知识产权案件裁判生效后,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人民法院有权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坚决制裁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而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的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树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权威。邀请有关人士旁听庭审,公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增进全社会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了解和认同,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镇定剂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主动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注,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院成立“双打”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双打”工作,落实责任,指定专人,明确责任,强化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活动的等工作落实到位。

(二)及时录入平台信息数据,及时报送信息和案件情况。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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