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 诉讼指南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王娟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03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文件

济历下法201915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于成立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报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市扫黑办、区扫黑办《关于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要求,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和常态化机制,建立组织保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领导小组,组长:牟宗伟;副组长:孟令昌;成员:朱庆臻、刘科、陈玉宝、李炳金、王玉。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孟令昌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保障工作,研究室承担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宣传报道工作,法警大队承担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安全保障工作。

附: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2019年5月17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专项斗争

工作方案

    1、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的沟通,使法院能及时了解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工作动向,确保法院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使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工作更有针对性。

2、建立请示汇报机制。在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专项斗争工作过程中,重大事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使法院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重大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3、建立督促督办机制。院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督促检查本院,推动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工作专班,严格审查、核查收集的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督查督办事项做到件件有回音。

4、建立线索核查专班机制。对于涉黑涉恶线索,选派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工作专班,以专门队伍审查、核查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和分级排查。

5、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于各类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排查、分级处理,对于上级部门移交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核查、及时汇报。对于收集的各类涉黑涉恶线索,明确核查结论,细化结论分类,及时报上级法院和区扫黑办。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印发  


关闭


版权所有: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邮编: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