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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相信天才

来源:政治部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10日

  人们通常将那些具有卓绝创造力和想象力资质的人称作“天才”,很少去理会这些天之骄子是否服膺日常的规范,评价其成就时多为“结果导向”,鲜有严格规范的法律标尺。

  “苹果教主”乔布斯,举世公认的IT、商业与创意天才,虽已离世,影响长存。每逢新品上市,“果粉”们总会一边吐槽,一边怀念,话题萦绕着乔布斯的不灭英灵。谈的多了,天才的怪癖也开始浮现:乔布斯特别不愿意遵循规则,对法律尤其不屑。面对足智多谋的天才,一板一眼的法律如何应对?

  根据美国反垄断法的规定,任何限制贸易或商业的共谋都属于严重的非法行为,最高可处以三年监禁。最新法律文件披露,乔布斯曾是一项旨在防止员工被竞争者挖走的密约主谋,法律专家认为,单凭这一项,他就应当死在监狱里。

  法律管不了死人,但活着的人,尤其是法律人,此时却要死死揪住天才的“狐尾”,迫其“现形”。通过媒体的深挖,乔布斯生前违法之事还真不少,例如,曾与几个大出版商合谋操纵电子书价格,深度卷入震惊硅谷的股票期权丑闻,甚至,连挂车牌、选车位这样的小事也要钻法律的空子。美国司法部早就想对他开刀,但碍于各种因素,加上缺乏证据,最后不了了之。

  在某种意义上,乔布斯不仅是技术天才,也是法律天才。他没有念过法学院,却深谙法律的破解之术。他不是法律人,身边却有一群尖端律师为其出谋划策、收拾残局。对于他大踩红线的冒险之举,法律顾问们非但没有“踩刹车”,反而大力配合,协同提速。在所谓“忠诚客户”原则的遮挡下,乔布斯的诸多“违法创意”,被这些律师进一步细化、操控和升级。这些律师很多也是业界的天才明星,但他们感兴趣的是一切可供钻营的规则漏洞。法律,在其眼里,就像那个被人啃过的苹果,不仅外形残缺,就连内核也早被大虫蛀空。我们可以认为这些律师违反了职业伦理规范,对客户的“忠诚”已经超越了法律的限度,但站在罪刑法定的角度,只要乔布斯没有被司法最后裁断,天才的“违法”也只是一种“可能性”或“弱事实”,充其量也就是“打了一下擦边球”。既然乔帮主没有违法犯罪,其手下的人自然也可以冰清玉洁、逍遥法外了。

  乔布斯不愧是新技术江湖的首席帮主,他除了会编写程序,还会操弄法律。或许,在他看来,世界上的大部分规则都很愚蠢可笑,都需要真正的天才加以彻底改写。于是,他率先垂范,以无视规则的姿态,去创造一套没有疆界约束的源代码。然而,他做到了吗?他能做到吗?

  乔布斯一向认为适用于普通人的规则不适用于他,而与此同时,他一生都在追求能适用于所有人的完美科技生活。这难道不是一个可笑的悖论?在早年的一次访谈中,乔布斯称创业是为了造出更为整合的电脑,让人们有更多更好的编程。他还作了一个颇有“法治”味道的比方:编程和法律类似,在学习过程中都可以锻炼人的思维,值得每个人体验和掌握。可是,他并没有践行自己的承诺,而是用一种极端工具主义的态度摆弄法律,带来了一系列的身后非议。对一个崇尚完美的天才人物而言,这种结果无疑很糟糕。

  在公司,天才乔布斯是超越一切正常社交规则的特立独行者,他可以肆无忌惮地骂令他不爽的人和事为“蠢货”、“一坨屎”。更可怕的是,他还把对规范的漠视和嘲讽扩散到办公室之外:对没有时间陪在身边的家人是这样,对包括警察、零售商在内的陌生人也是如此,但凡惹他一丝不悦,就要承受万千怒火。用现代精神分析的说法,天才与精神病人具有类似的症候,其日常行为与周遭环境的差池程度要比常人大得多。

  从天才到罪犯,从独行侠到独裁者,从创意大师到暴虐君主,法律正是那至关紧要的“一线之隔”。但天才不喜欢既定规则的束缚,其打破常规的举动很多时候会创造历史和新规。天才可以法律本身有问题为理据,为自己的违规行为辩解。对于此种辩护,大众也相当买账。如果法律不屈从于天才的逻辑,自己极有可能被打入“恶法”的另册。如何协调这种紧张的关系,一直是萦绕法律思想与法治实践的大问题。

  一方面,以大众意志为导向的法律似乎在纵容天才,对其违法行为规制乏力;另一方面,机械死板、宛如毒蛇的法律却又在残害天才,让有志于干出一番业绩的青年才俊走投无路——难怪美国法律学者无奈感慨:我们今天的法律无所不管,只要是有活力有想法、打破陈规追求自由的年轻人都免不了会触犯到。

  在法律与天才的博弈中,前者代表了普通人的公共逻辑,具有先天的优位性。法律不能滥用这种制度的优势力,否则,就会遭到文化层面的“反制”。当一项诉讼行动失去人心,惹得民意汹涌,其背后的法律依据也势必会随之折寿,甚至夭亡。但如果一项法律公然为所谓的天才打开绿灯,设置有违形式正义的特例条款,无论如何操作,它注定会被千夫所指。

  鲁迅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了。”在法律的字典里,也没有作为特殊群体的“天才”,即使有也要服从普通人的逻辑,在行为规范上保持整体的公共性。其实,在天才问题上,人人平等。大家都是潜在的天才,都需要伦理律法的形塑锻造。真正伟大的天才,基本都有事实凝成的血肉和规则铸造的风骨;而真正良好的法律一般也不会阻止创新,只会让创新更持续,精英更正常。

  (摘自《法制日报》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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