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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法院:一封来自被执行人的感谢信

来源:任军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07日

 “我对承办法官的处理方式非常满意,这充分反映了贵单位法官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和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事的工作态度。再次感谢院长和法官及时解决我的问题。”一位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在给历下法院的人民来信中写道。

这封信与往常却有些不同,在执行案件中,收到最多的通常是申请执行人寄来的感谢信,但这封信竟来自被执行人。

事情还要从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说起,被告购买原告开发的济南某某房产,约定分期五次支付房屋总价款九百余万元,后被告支付前三期房款共计四百六十余万元后无力给付,原告济南某某置业有限公司遂至历下法院提起诉讼。经历下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张某、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济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购房款4662758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支付任何款项,申请执行人济南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向历下法院申请立案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第一时间了解到重要线索,涉案房产已被外地法院另案拍卖,联系外地法院时了解到因疫情原因该案承办人暂被隔离,此拍卖款暂时无法处置。

因该拍卖款项并未实际到位,执行员便先行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次日,被执行人李某来信表示,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其工资收入,系家庭唯一收入来源,还需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且尚在住院治疗。为保障李某和孩子的基本生活和治疗费用,秉承善意文明执法理念,执行员多次联合外地法院多次督促买受人将拍卖款项打至法院指定账户,同时同外地法院反复确认房屋拍卖款可以足额清偿该案标的,在告知被执行人如不能足额履行法定义务其后续可能产生的相关义务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予以解封。

得知李某写来了感谢信,执行员略感意外,看完信件后颇感温暖:“感谢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不管是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他们的诉求只要合理合法,我们都真真正正放在心里,善意执行,柔性司法,司法有力量,也有温度。”

感谢信不仅是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肯定,更是对法院干警的激励和期许,下一步,历下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以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踏实的工作回应群众的诉求,有力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晁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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