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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诉讼保全促成调解 劳资双方实现共赢

来源:任军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07日

2022年4月18日,历下法院劳动法庭阮斌团队受理了十位劳动者诉同一被告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案情大致相同。因适值疫情时期,本着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发展,实现合作共赢”原则,团队制定以调解促案结事了的方案,希望通过调解为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问题,同时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效益。特邀调解员秦芳积极和案件当事人双方沟通,详细了解双方意愿并组织调解。但原告担心被告公司不及时给付,坚持不让步、不予调解,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阮斌法官告知十位原告可以通过财产保全的方式打消顾虑。十位原告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姚家法庭保全组及时冻结了被告公司名下多个银行账户。

在采取了保全措施后,原告心里有了底,态度有所转变,阮斌法官、特邀调解员秦芳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细微变化,双管齐下:一方面告知双方当事人提前整理好相关证据,做好质证与庭审准备;一方面继续背对背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希望劳资双方能够以和为贵,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调解解决,共渡疫情难关。这一系列的努力后,在5月24日开庭时,十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当庭核对了账目,最终全部达成了调解合意,被告公司分期向十位原告支付赔偿款项数万元。同时劳动者代理人承诺于本月月底前向法院提交解封申请书,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历下法院在保全工作中坚持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对被保全人权益造成限制或损害最小的财产保全措施,避免因财产保全措施不当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上述十起案件通过财产保全起到了定分止争,以保促和的效果。在历下法院姚家法庭立案与保全超速度的加持下,通过保全的强力保障,加之调解柔风,最终促使劳资双方达成一致,既减少了被告公司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又避免了进一步的诉讼,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审判质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姚家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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