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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两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30日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党组

济中区法〔2018〕15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

“两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要求,结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重大意义,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精准打击、依法严惩,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既打黑恶组织,又打“保护伞”,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2.党的领导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主张,坚持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坚强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3.人民为中心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为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发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4.综合治理原则。明确部门职责任务,整合部门力量资源,综合运用法律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5.依法严惩原则。着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确保打准打狠。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6.标本兼治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要求

7.关注重点问题线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三类问题线索。一是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包括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二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包括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三是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包括地方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8.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根据发现线索情况,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情况。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涉黑涉恶“保护伞”等腐败问题线索移交表》,及时报送区纪委,并积极配合区纪委为此开展的相关调查工作。

9.完善协作工作机制。按照区纪委关于问题线索移交反馈机制的工作要求,设立专人负责报送有关资料。同时,采取定期召开会议、建立“两结合”微信群等方式,配合做好案件线索的移交反馈工作。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在审理期间迅速及时地与纪检机关沟通会商、通报情况,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四、组织领导

10.加强组织领导。“两结合”工作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依托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具体开展相关业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院长温磊作为“两结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院长刘建华、张绪晨、李予会、张元亮、执行局长邵兴波协助组长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刑庭庭长吕青负责落实“两结合”工作的具体要求,办公室联络员刑庭副庭长陈然负责区扫黑办“两结合”工作组的日常工作与联络事项。全院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依法履职,加强协作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两结合”工作。对于存在领导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11.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形势分析研判机制,以定期研判、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分析苗头倾向,科学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两结合”工作的正面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工作成效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

12.完善督导考核。在院内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结合”工作督导和专项考核机制,加强工作督导,对在“两结合”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嘉奖,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该拍的蝇没有拍、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予以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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