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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训中的法文化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3日

  院训是法院干警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的理念、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体现了法院的文化氛围,彰显了干警的精神追求。所以,院训一经确立必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法院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注重法院精神的挖掘和凝练,目的是提振广大干警精气神,着力培育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正气充盈的法治文化。

  每个法院都根据地域文化、精神要素和文化建设提出了不同的院训。但“公廉、博识、尚法、笃行”是许多法院的追求。

  公廉,即公正清廉,公平正直,廉洁严明。明朝著名知县郭允礼在《官箴》曰:“公生明,廉生威。”公正则使人光明磊落,廉洁则使人不怒自威。法院干警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没有队伍的清正廉洁,就不可能实现司法公正。反腐倡廉是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人民法庭干警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良知,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公公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

  博识,即学识广博,博学多识,博闻强识。《礼记·曲礼上》写道:“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无论做人还是做事,都必须加强学习、深入思考、明辨是非、执着而行。审判工作社会性很强,面对纷繁的矛盾要公正地定分止争,作为法官只有博学深思、博学慎思,才能开阔视野、拓展思维、完善知识结构、积累人生经验;只有坚持不断学习,才能提高司法实践水平,审理好每一起案件。

  尚法,就是要信仰法律,敬畏法律。《韩非子·五蠹》曰:“尚法,则国富民强矣。”美国法学家伯尔曼也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官而言,信仰法律是最起码的准则,要心怀法度,善守其本;要依法办案,维护正义,法官如果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审判就难保公正。人民法官要以身作则,要坚守法律的底线;要严格依法办案,以彰显法律的公平。

  笃行,就是行为淳厚,纯正踏实地履行。《礼记·儒行》云:“儒有博学而不穷,笃行而不倦。”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礼记·中庸》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说的是为学的几个递进的阶段,而笃行是这几个阶段中的最后一个阶段,也就是最高层次的要求。这就要求法官在实践中要做遵纪守法的楷模,积极投身于法治建设中,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廉、博识、尚法、笃行”的院训,充分体现了法院法官对法的价值追求,集中展现了法院人的精神风貌,我们应遵守它并实践它,努力打造一支高品质的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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