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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9日

  济任法发[2016] 66 号

  关于 调 整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鉴于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爱新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 朱玉娥  党组副书记

  王建玲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许  冰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李灿民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  员: 张  锦  党组成员、副院长

  许  莉  党组成员、副院长

  韩建华  党组成员、副院长

  宗华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毛建昌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亚洲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王  新  党组成员、立案信访局长

  史洪祥  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李灿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建档、宣传、总结工作。成员有:

  毕纳新  办公室主任

  徐云鹏  审管办主任

  张衍安  纪检组副组长

  张传国  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福伟  研究室主任

  苏  珲  人事科科长

  田遵浩  教育科科长

  陈  辰  信息科科长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2016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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