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3年教育培训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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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03日 | ||
济任法发〔2019〕57号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2019-2023年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我院工作实际,经党组研究,特制定《2019-2023年教育培训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8日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2019—2023年教育培训规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培养锻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根据最高人民法法院《2019—2023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部署,结合当前法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最高政治原则,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坚持按需施教、精准培训,坚持分类分级、全员培训,坚持严格管理、统一规范,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深化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提高法院干警能力素质,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政治能力全面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深入,使之系统权威进教材、生动有效进课堂、刻骨铭心进头脑,全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四个意识”显著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两个维护”成为普遍思想和行动自觉,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不断增强。 ——党性教育更加扎实。全院干警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思想觉悟、职业道德进一步提高,司法作风持续改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意识进一步牢固。 ——司法能力明显提升。全院干警适应司法改革要求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增强,履职必备的基本知识、综合素养不断完善,与审判执行工作相适应的人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培训制度科学完善。培训内容方式更加精准科学,培训计划生成、组织调训、跟踪管理和质量评估等各环节配套衔接的制度机制运行更加高效,培训建设得到加强,培训管理更加规范,培训质效持续提升,干警素质培养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 (三)重要指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 1.领导班子成员5年内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法官培训机构以及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培训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者550学时。 2.高级法官5年内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者550学时,其他法官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每年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25%,干警参训率不低于40%。 3.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每年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25%,干警参训率不低于40%。 4.每年组织干警进行政治轮训。所有培训班次均设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重点培训班次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 二、全面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法院教育培训最突出的位置,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作为法院培训的必修课程,作为党员干警学习的中心内容,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学深悟透做实、真学真信真用。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严格落实政治轮训制度,结合不同岗位干警实际,分期分批开展集中轮训。积极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宣讲、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常态化学习,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做到融入日常、坚持经常,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培训,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开展针对性培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确保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三、完善培训内容 (一)政治能力培训。开展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同时,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特别要开展好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廉政教育,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引导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影响,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开展宗旨作风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性质宗旨、党的群众路线、党史国情、形势政策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引导干警自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强化政治能力历练。采取学习中央重要文件、举办形势报告会、观看时事政策专题片、开展社会实践调研、运用重大敏感案件进行案例分析等方式增强政治意识,结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加强政治历练,帮助干警积累政治经验,增进政治智慧,强化政治担当。 (二)职业精神培育。结合法院审判职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深刻理解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各方面。强化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教育,以《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为基础,系统开展司法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良知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以严格执法、公正廉洁为最高准则,自觉秉持司法良知、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法院干警良好的司法形象。强化司法作风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强化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对“五个严禁”规定、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在审判执行中始终保持廉洁操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 (三)司法能力培训。根据司法责任制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要求,着力抓好审判执行规范化、诉讼调解、类案检索、统一裁判尺度、裁判文书说理等培训,提高干警案件审理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聚焦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以及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提高法院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加强金融、营商、破产、环境资源等审判领域法律人才培养,提高法院干警专业化裁判水平。 (四)综合素质培训。着眼提升法院干警防控风险能力,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民族宗教、安全保密、危机管理等方面学习培训。着眼提升法院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审判执行中释法说理、调解协商、情绪疏导等方面学习培训。着眼提升法院干警科技应用能力,结合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培训。着眼提升法院干警舆论引导能力,强化媒介素养培训,加大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形势下舆情应对处置的学习培训力度。着眼提升法院干警综合素养,积极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历史等方面基础知识学习,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干警心理调适能力。 四、分类实施培训 (一)领导班子成员。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为根本,以提升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审判管理、抓好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能力为重点,积极参加上级法院专题培训和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全面提高领导班子把方向、带队伍的能力水平。 (二)法官。围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健全完善法官分类分级培训制度措施,下大力抓好法官培训。 主要措施:(1)落实国家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根据司法部、中央政法委研究出台的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的意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职前培训。(2)组织员额法官及时参加2020-2022年全国法院基层法官全员轮训。(3)积极参加法官晋高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法官及时参加晋高培训。(4)围绕审判执行工作需求,区分不同专业类别,采取脱产培训、网络教学、巡回授课、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官的在职培训。(5)围绕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任务、形势和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着重加强最新执行业务司法解释、廉政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打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廉洁司法的执行工作队伍。(6)注重加强专业审判领域人才培养,聚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利用高校、科研机构等资源优势,加强对信息技术等领域专业法官的培训培养。 (三)审判辅助人员。以提高职业素养、专业能力为重点,抓好法官助理、技术调查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审判辅助人员培训。 主要措施:(1)围绕法学理论、司法实务、岗位技能、信息化运用等能力,及时组织法官助理、技术调查官、执行员、书记员进行岗前培训,积极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培训、委托培训等方式,定期开展法官助理、技术调查官、执行员、书记员在职培训,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2)抓好司法警察业务培训。全面落实司法警察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要求,定期开展司法警察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司法警察参加初任培训和警衔晋升培训。(3)抓好新进辅助人员培训。对新进法院干警(含公招、聘用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培训重点为院纪院规、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司法礼仪、书记员技能等,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庭审记录、记录点评和测评等多种培训方式,提高新进人员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使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4)抓好书记员业务培训。定期举办书记员业务培训班,重点围绕书记员工作实务、司法礼仪、岗位职责、基本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业务知识,加强书记员业务培训。通过专家授课、讲练结合、以考促学等多种培训方式,全面提升书记员技能,促进培训成果转化为庭审工作实际效果。 (四)司法行政人员。 准确把握法院党务工作、司法政务、综合管理等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特点和不同需求,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主要措施:(1)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区分政工党务、政务管理、政策调研、新闻宣传、行政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业务类别,定期组织开展司法行政人员业务培训,每年业务培训时间应不少于7天。(2)围绕法院工作职能、纪律要求、公文写作、安全保密、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应知应会知识,及时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在职培训。(3)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班。 (五)人民陪审员。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有关要求,以政治理论、陪审职责、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和法律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和任职期间培训。人民陪审员培训以脱产集中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任职期间的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和地方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商定。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在法院队伍建设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整体布局,同步部署,整体推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任务落实到位,保证干警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推进法院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发展。加强教育培训经费后勤保障,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培训管理。完善培训考评机制,把法官干警培训学习情况载入法官业绩档案,并把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政治部负责全院干警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从严抓好教学管理,对参训情况的监督通报和信息反馈要及时有力,严格执行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三)创新培训方式。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广泛推行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积极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辩论式等互动式培训方法。鼓励支持干警运用网络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各方面基础性知识学习。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定期组织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岗位能手评选和审判实务技能竞赛等活动,把丰富生动的审判实践转化为深化教育培训、提高素质能力的教学资源。 (四)抓好学风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严抓好学风建设,大力弘扬勤奋好学、严肃认真、求真务实、节俭高效的学风。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知行合一,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2019年11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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