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免除职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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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03日 | ||
2014年5月29日,济宁市任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任命的288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自2014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28日止,其中59名人民陪审员已于2016年10月和2018年4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免除了人民陪审员职务,其余229名人民陪审员于2019年5月28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之规定,该229名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张玲(女)、李清华(女)、刘庆娟(女)、姜楠(女)、胡玉杰、周春霞(女)、李继斌、郑凯、孙冬梅(女)、刘波、钟岩、董文波、魏伟(女)、李庆英(女)、梁平、王永红(女)、张福常、王玉振、李贵海、马红(女)、靳于剑、孟杰、马祝源、姚勇、王晓丹(女)、王正刚、王勇、张春生、张海燕(女)、李培崇、李兰英(女)、易爱茹(女)、李玉姣(女)、刘晓东、董国、岳亮、高美丽(女)、孙清华、朱辉、王晓峰、武忠平、薛冰(女)、刘兆会、张铭、柳绪英(女)、郭建忠、程远(女)、王圣建、周灿(女)、李瑾(女)、田阳(女)、张浩、徐振旌、季伟、赵旭、张光耀、刘进华、王建、王雷、刘云腾、张传清、杨福稳、陈允苓(女)、闫夫贞(女)、田茹(女)、王剑鞘(女)、庄竞(女)、张景斌、陈升海、韩颖(女)、汤华、来佑铭、郝永伟、孙鹏、彭晶灿(女)、戈哲哲、李颖(女)、王自力、张丽(女)、梅红光、何召民、刘秀敏(女)、孔华、王继法、杨冰(女)、程秀兰(女)、梁承志、杨跃爱(女)、李滨、李兵、张海清、任鹏(女)、刘美红(女)、史晓慧、唐建、史建华(女)、李长春、刘强、王永峰、张秋平(女)、刘兵、倪卫东、杨戈、张代礼、刘建颖、乔梁、胡秀臣、汪敏(女)、杜向民、董斌、林坤、崔梅昌、夏继昌、刘义隆、汪孔良、高敬勋、薛秋美(女)、郭长江、陈浩、张利宁(女)、陈云燕(女)、王国庆、郑黎(女)、张晗(女)、刘婷(女)、朱忠娥(女)、刘海燕(女)、钟亮、杨锦锦(女)、高连慈、李永亮、王春江、张伟、徐胜英(女)、刘晓华(女)、肖传莉(女)、李洪生、孔芮(女)、谢瑞华、苏琳(女)、沙慧斌、陈德军、郭娟(女)、张俊、夏云双(女)、高成丰、汪廉、姜开杰、阮明、周洁(女)、张培川、王艳(女)、魏强、隋苏萍(女)、南慧丽(女)、王仲秋(女)、李奇、张传江、袁明、常印、王棕龙、张传磊、秦伟华、孙佩凡、王莹斐(女)、徐峰、张代华、常国亮、武志国、谷士宾、李另立、毛宏坤(女)、王丽(女)、陈伟燕(女)、陈永香(女)、周淑娟(女)、邵蕾(女)、李春雨(女)、李艳艳(女)、徐丽平(女)、郑红玲(女)、蔡美丽(女)、张红霞(女)、孙素真(女)、王静(女)、韩月英(女)、马利华(女)、李霞(女)、杨雪霞(女)、张艳华(女)、沈成爱(女)、张丽(女)、李娟(女)、黄秋芳(女)、董文阁、孙贺、崔全俭、梁建明、徐国柱、楚丽伟(女)、楚萌萌(女)、陈淑梅(女)、汪向阳、郭淑平(女)、唐秦岭、杨玉莹(女)、刘德水、钱长梓、胡寻燕、张成瑞、仙友峰、张健、陈圣斌、张利、苏春荣(女)、黄太州、许清立、韩盛强、王香晶、路国华、路佳、楚秀丽(女)、杜飞飞(女)、李洪新、张广坤、王忠芹(女)、张晓强、段海泉、张馗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 2019年5日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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