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任城法院善意文明执行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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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02日 | ||
近日,任城法院执行局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灵活审慎运用执行措施,妥善执结一起涉企借贷纠纷案件,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收到当事人表达感谢的锦旗。 【案情简介】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山东某包装公司及赵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偿还张某借款本金及利息227万元。因被执行人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任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快速执行团队法官焦兴海立即着手调查该企业名下的相关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情况。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资金账户多达276个,经过逐一核对、反复甄别,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部分活跃账户。但个别账户由于银行系统原因未能成功冻结,快执团队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微山县相关银行进行了现场冻结。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称该公司有一外币账户债务到期需使用该账户偿还外币到期债务,一旦违约会对企业信用造成不良影响,且其它被法院冻结账户因陆续进款已足够偿还申请人债务。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快执团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从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立场出发,尽量避免采用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后果的执行措施,同时主动联系申请人,积极沟通阐明情况,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尽力弥合分歧化解矛盾。最终,申请人递交了解除冻结申请,解除了对该账户的冻结,避免了企业因违约造成信用危机。 经再次查询,快执团队于2月14日分批扣划到账227万元并发放申请人,同时及时解除了对其余账户的冻结措施。本案执行完毕,申请人张某对法院在31天内迅速执行完全部227万元案款表示感激,特送来锦旗。 【典型意义】 本案的成功执结,既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又最大限度维护被执行人的持续生产生活能力,帮助被执行人度过困难时期,实现“执行双赢”。今后,任城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将始终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在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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