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显实效 火速出击促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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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 ||
近日,泗水法院执行实施第三团队通过执行悬赏公告获得的线索,火速出击,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赵某与李某于2021年12月签订《以租代购协议》,约定赵某将名下自有的一辆商务汽车按照“以租代购”的形式卖给李某,并约定了车辆总价款及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李某仅支付了部分车款,并未持续履行付款义务。 2023年5月,赵某、李某二人达成新的支付协议,并终止了之前签订的《以租代购协议》,约定李某在规定期限内分两次支付剩余车款,如未如期支付,赵某有权收回车辆,并可主张车辆使用费。后李某再次违约,拒不返还车辆、支付使用费,对车辆占用期间的违章处罚也拒不处理,致使赵某损失不断扩大。经泗水法院审理,判令李某返还车辆并支付车辆使用费及鉴定费。 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赵某遂向泗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李某拒不配合,且名下房产已被他案查封,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涉车辆也下落不明,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为打击拒执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泗水法院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赵某发起悬赏执行,借助社会力量查人找物。执行悬赏公告发布后不久,案外人孙某向泗水法院提供了案涉车辆的具体地址。 恰逢周末,面对这稍纵即逝的机会,执行实施第三团队干警迅速集结,第一时间赶到车辆所在地点,联系拖车公司将车辆扣押并托运至法院,但被执行人李某仍拒绝交出车钥匙,也不支付车辆使用费和鉴定费。为此,执行干警先是对李某逃避履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悬赏金、拖车费、诉讼费、执行费,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了车辆使用费、鉴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双方均表示满意。 本案是泗水法院首例悬赏执行成功案例。近年来,泗水法院执行局积极打造“‘泗’法为民 执润泉乡”执行品牌,用足、用活、用尽各类强制措施,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执行悬赏中,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持续扩大执行悬赏的震慑效应,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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