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有尺度 更有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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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 ||
泗水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兼顾法律、人情和道德因素,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温情调解护成长 近日,泗水法院民庭成功调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买卖合同纠纷。 今年4月,原告蔡某通过“闲鱼”APP向被告朱某某购买二手车一辆,并支付10200元购车款。后被告未向原告交付该车辆,原告蔡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朱某某尚属未成年人,为妥善化解案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承办法官来到被告老家,在村干部协助下与朱某某父亲取得联系。经了解,朱某某目前正在外地就读,其父对于朱某某买卖二手车一事并不知情。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向朱某某父亲释法析理,告知其法院判决会对朱某某造成的影响,并对朱某某父亲进行普法教育,在日常生活中充分履行监护人责任,引导孩子在法律框架内从事民事行为,增强法律意识,珍惜个人信誉,避免因小失大。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父亲向原告退还了购车款,案件圆满化解的同时也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温情腾房暖民心 近日,泗水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第二团队顺利执结一起房屋腾退案件。 2008年8月,某村委会将村内新建的一处澡堂交由该村村民李某、马某夫妻二人经营使用。因李某、马某夫妻二人未缴纳租赁费,该村委会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马某二人腾空交付该澡堂。后李某、马某夫妻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村委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入户走访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引导二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解决争议。在了解到被执行人常年患病、生活困难、暂无其他住所等情况后,执行干警与该村委会积极沟通协调,预留部分房间供其二人居住使用,待产权争议明晰后再行返还。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李某、马某夫妻二人主动向村委会交还了涉案房屋。同日,在执行干警见证下,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案件顺利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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