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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创建|公正司法解民忧 执行到位促和谐

来源:鱼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12日

近日,某村民小组八名代表拿着“公正执法,清正廉洁,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牌匾来到鱼台县人民法院,紧握着执行局时启波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感谢时法官公正执法,帮助我们解决了多年的难题,拖欠的租金终于拿到了!”

原来,申请执行人某村民小组与被执行人田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田某将房屋返还给村民小组,同时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并偿还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租金。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田某一直未履行判决,村民小组多次寻求协商未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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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时启波认真研判案情后了解到,被执行人田某也是该村民小组成员,双方在房屋租赁的租金数额上一直存在争议,田某在不支付租金的情况下仍占用村民小组的门市房,经多次协商,拒不搬出。田某作为村民小组成员,长期拖欠租金且拒不归还门市房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邻里关系,激化邻里间矛盾,影响乡村和谐稳定。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时启波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田某取得联系,但田某仍拒不配合。承办法官决定从两方面入手,寻找工作突破口,一方面积极与门市房所属地的街道办事处沟通,并与村书记取得联系,通过与村书记的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和线下约见,耐心向田某释法明理、情理和道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沟通做工作,被执行人开始配合执行工作的开展。最终,在法院的释法教育以及双方的积极沟通下,双方达成和解,田某向村民小组支付了拖欠租金并与村民小组达成新的房屋租赁合同。至此,案结事了人和。

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鱼台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涉民生案件办理力度,积极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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