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强执行 重说服 17.83万元顺利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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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 ||
执行工作是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重要方式,是“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鱼台法院开展系列执行行动,在执行工作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运用执行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现将部分执行案件的典型案例予以印发,希望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建设更加公正、公平、和谐的社会贡献力量。 案例一 强措施 重说服 17.83万顺利执结 ——赵某和钱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基本案情 赵某和钱某相识相恋,双方订婚时,赵某给予钱某压包袱礼,钱某刷取赵某母亲银行卡17.83万元购买奔驰车,后双方解除婚约,钱某返还压包袱礼,但未返还购买奔驰车钱款。赵某诉至法院。鱼台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解除婚约,基于婚约关系和风俗习惯,钱某刷取赵某母亲银行卡17.83万元购买奔驰车属于彩礼,应当返还。作出判决:钱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赵某彩礼17.83万元。判决生效后,钱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出击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财产令等手续,并委托济南市某法院对钱某所有的奔驰车进行了查封。后钱某出具保证书:保证每月付欠款3万元,如一期不还按原判决执行,并同意将上述查封的车辆交至法院保管。后钱某陆续偿还了三个月欠款,余款以生意不景气、家人生病需费用治疗等种种借口未再偿还。承办法官对钱某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礼地向其说明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要承担的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构成拒执犯罪等法律后果,并告知其如不按时履行责任,本院将依法拍卖查封车辆,同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在承办法官的说服教育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钱某主动将剩余欠款和执行费一次性交至法院,鱼台法院裁定解除涉案车辆查封,至此本案执结完毕。 典型意义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面对被执行人种种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鱼台法院一边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一边采取强制措施震慑被执行人,最终钱某主动缴清欠款,案件顺利执结完毕。任何人都不要心存侥幸,恶意躲避、逃避执行,更不要因不懂法将民事责任“赖”成刑事责任,法院将重点打击、严厉制裁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被执行人与其逃避躲藏,惶惶不可终日,不如直面责任,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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