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和谐的基石
--山东省邹城法院张庄法庭工作纪实
《中国法院网》4月15日转发
作者:孔庆民
山东省邹城法院张庄法庭位于邹城市张庄镇驻地,距邹城市区25公里,下辖张庄、田黄和城前三个山区镇,辖区面积467平方公里,236个行政村,总人口为19.8万人。近年来,该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方针,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邹东山区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该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五化法庭”,多次被上级法院和党委评为先进单位、人民满意法庭、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公正司法的“排头兵”
“我认为这个案件不应判决离婚,一会儿我们再议一下。”早上刚一上班,张庄法庭庭长张亚光就与副庭长陈曦就一起离婚诉讼案件交换意见。
作为山区基层法庭,该庭所审案件标的额一般不大,但由于当事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对基本法律常识缺乏了解,往往导致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矛盾极为尖锐,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
“一个案件对法官而言或许只是百分之一,但对当事人来讲就是百分之百。”庭长张亚光如是说。
为了提高审判质量,该庭对所有案件坚持合议制度,增强合议庭成员的责任意识,杜绝合而不议现象。庭长对所有案件进行严格把关,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如果认为审判人员处理结果不妥的,及时组织全庭审判人员进行探讨研究,对确实把握不准的提请分管院长、审委会研究决定。在庭审结束后5日内,庭长会督促承办法官及时写出审理报告或判决书初稿,确保所有案件均在审限内结案。
近三年来,该庭每年审理婚姻家庭、继承、赡养及相邻关系等案件近400件,上诉率不到1%,且从未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从未产生上访或申诉事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建军到张庄法庭视察工作时,对该庭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群众是否满意是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能够做到让当事人服判息诉,这比黄金还要珍贵。”该庭于2011、2012连续两年被济宁中院评为“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先进单位。
矛盾纠纷的“灭火器”
“谢谢法官解开了我们心里的疙瘩,要不然会出更大的乱子。”村民孔某和李某一起对张庄法庭的法官们表示感谢。
事情源于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家住张庄镇某村的孔某和李某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因两人互不相让,导致两家几十口人发生打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将双方各拘留了1人并处罚款300元。但两家的矛盾并未平息,反而更趋激化。孔某于2012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赔偿各项费用8000余元。李某则坚决不同意赔偿,并对派出所的拘留措施不服,多次进行上访、申诉。该庭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调阅了派出所的审讯材料,实地查看事发现场,向村干部和目击群众了解情况。通过调查得知,原告孔某虽然受到伤害,但对于打斗事件的发生负有较大责任,李某同意赔偿但对赔偿数额提出异议。承办法官在开庭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两人同处一村,以后还会经常见面,如果矛盾不解决,两家人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安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在对医药费中不合理的部分剔除后,李某给付原告2600元,原告申请撤诉,两人互相道歉并握手言和。
该庭注重总结调解经验技巧,在审理案件时综合运用各种调解方法,使很多矛盾激化的纠纷及时得到化解。对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并在判决书中充分说明理由,让当事人赢的明白,输的信服,真正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
稳定发展的“助推剂”
“我们一直坚持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辖区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庭长张亚光说。
2012年,城前镇规划建设商贸城,需要对旧房进行拆迁,其中两户居民未能与开发商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后因房屋拆迁引发激烈冲突,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整体进程。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将开发商与村委会起诉至法院。张庄法庭受理案件后,通过庭审和多次实地勘验,积极与开发商、村委会、镇政府等进行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原告还同时撤回了对邹城市政府和发改局提起的行政诉讼。
该庭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对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深入调查,提前采取预防性措施,杜绝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多次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素质,有效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积极作用。为辖区乡镇科学发展建言献策,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服务,并主动为驻地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受到驻地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该庭多名同志被驻地镇党委授予先进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员称号。
便民利民的“桥头堡”
“真没想到一个电话,法庭就给我们解决了大问题。”张庄镇某村村民刘某激动地说。
刘某家住在镇驻地主要街道路边,由于镇里统一规划建设需要对刘某的房屋进行拆迁,但在补偿问题上一直未能达成协议。为了不耽误工程建设,镇里准备采取强制拆迁措施,气愤的刘某多次阻挠并打算到市里上访。其间,刘某想起了张庄法庭发放的便民名片,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通了法庭的值班电话。该庭接到刘某的电话后马上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多次与镇政府、村委会及施工方进行沟通协调,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调解方案,双方对法庭提出的调解方案均欣然接受并积极履行完毕,避免了一起上访事件的发生。
作为诉调对接试点单位,该庭制定了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设立专门的调解室,邀请人民调解员进驻法庭,切实做好诉调对接工作。2013年2月1日,年近八旬的李老太太来到张庄法庭,庭长张亚光热情地接待了她。虽然老人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张庭长仍耐心地听她倾诉。原来老人是田黄镇某村村民,老伴去世多年,她又年老多病,四个儿子却不管不问,她要求法庭帮她向四个儿子索要赡养费。了解完情况后,张庭长立即与镇司法所联系,并和村干部一起对老人的四个儿子进行说服教育,促使他们认识到错误,同意共同赡养老人。
该庭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对审判办公场所进行翻新装修,并安装了监控和安检设备,为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诉讼环境。设置了公示栏、宣传栏和标语牌,公布案件收费标准、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须知及审理程序等事项,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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