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可比克”商标侵权案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6日 | ||
典型案例:“可比克”商标侵权案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灵魂,保护知识产权是创新精神培育的重要保障。市面上一些经营者利用“傍名牌”的方式销售自己价低质次的商品,其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商标权人的知识产权。近日,临清市人民法院判决多起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起诉生产销售者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案情。 原告: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高唐县某食品有限公司 【案情】“可比克”薯片在中国一直是比较畅销的薯片,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原告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可比克”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发现被告高唐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了与原告“可比克”注册商标极其近似的“克比克”标识,冒充原告的“可比克”产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商标侵权。为制止高唐县某食品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向临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判】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高唐县某食品有限公司侵权产品外包装上“克比克”位于中间位置,字体较大,外包装的上部虽有“维多多”字样,但该字体明显小于“克比克”,涉案侵权产品突出使用“克比克”字样,与原告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可比克”读音相同、字形相似,且涉案侵权产品属于膨化食品,与达利食品公司商标“可比克”被核准使用的商品相同,属侵犯达利食品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本院判决被告高唐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通过本案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认真检查产品的包装、合格证、防伪标识等,切勿贪图小便宜,也警示违法经营者五花八门的制假手段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尊重他人合法商标权利,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才是正道。本案的公正审理有力地打击了商标侵权行为,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规范良好的市场秩序,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