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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名工作的“乐趣人”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1日

邹碧华说:“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

我们要像珍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珍爱自己的工作,将毕生的经历和心血倾注于此。

我们的工作是事业,即执法办案,它是第一位的,是第一要务。我们是法律的宣传者、释惑者、执行者、促进者、实干家,力求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我们的工作有苦也有乐。我们要在苦中发现“乐趣”,找到“乐趣”,体验“乐趣”的到来,感知“乐趣”。“乐趣”就是,每一个事情的成功完成,哪怕是一个看似简单的法律文书成功送达,对我们来讲,都是苦中的“乐趣”。我们要在繁琐的工作中找到“乐趣”,做一名执法办案的“乐趣人”。

有这样一个例子。前一段时间,根据庭里的工作安排,在一个星期四的上午,我和二位同事驱车到辖区内金郝庄镇某村送达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听证通知。到第一户李某家中,当时李某和其家属在门洞里面拾掇木料,我们向其出示了执法证件后,讲明来意(听证的事由、时间、地点、所携带的证件和相关材料。)。正讲着,他们的儿子带着情绪走过来,说话态度有些激动,我们向其讲明身份和来意,他说了一些与申请人有关的事情,我向他作了解释。这时,李某的父亲也走过来,我又向其讲明身份和来意。此期间,李某的儿子用手扒拉我的肩膀一下。我起了警觉,立即向其发出警告:“小伙子,你这样做,是妨碍法院执行公务,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你采取罚款或者拘留措施。”我继续向他们宣讲法律、政策,解答者他们提出的疑惑。听着讲解,他们四人在执法现场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他们的行为告知我,他们不会签字。我告知他们,今天把听证通知给你们留下,并让书记员拍照留存。李某的妻子拿起听证通知撕烂扔在地上,我也让书记员拍照留存。这时,李某的儿子走过来给我说:“叔叔,我错了。”我告知他,小伙子以后不要这么激动。我们最后一次又告知他们听证的事由、时间、地点、所携带的证件和相关材料。随即,我们安全离开现场,开始了第二户的送达。

“怵然临之而不惊”,我们要拥有遇事不惊的心态,不能感情用事,用智慧巧妙地化解,平和当事人的情绪,让其回归理智。

在回来的路上,我的一个同事说:“张庭长讲得很到位,做得也很到位。”

从本次送达的效率上看,送达时间是长了点。从本次送达效果看,送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能够有机结合起来,这是我所追求的目标。

送达工作的曲折完成,也是在曲折的苦中得到了“乐趣”-成功完成法律文书的送达,感知“乐趣”的到来,体验“乐趣”。

有人说,送达就是把法律手续放到当事人家中。其实,并不那么简单。送达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事关当事人权益的保护,事关法律程序的继续进行,小觑不得,马虎不得。入户送达前,要弄清当事人或当事人亲属的姓名等身份情况,为留置送达做好铺垫。老百姓也不愿意告知他的身份,需要想办法解决其姓名等身份问题。

我们的宗旨是为当事人服务,也是为法律服务。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自媒体多了。“世事洞悉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现在的送达,也是一门技巧和学问。对我们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我们熟悉法律知识,快速适应送达环境,敏捷的思路,果断的处置方法。既要讲法释惑,又要完成任务,尽量收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达到通过一案,教育一片,收到扇面辐射蝴蝶效应的效果。

我们的工作,本来就是苦乐交融,要做执法办案的“乐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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