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齐鲁在线网》《齐鲁网》山东临清法院创新未成年案件审理模式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1日 | ||
2016年8月16日《齐鲁在线网》齐鲁法治板块 2016年8月16日《齐鲁网》聊城频道直通区县 山东临清法院创新未成年案件审理模式 齐鲁在线8月16日讯(通讯员王希玉 冯丽丹)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涉案罪行暴力化的趋势,坚持从五个方面入手,积极创新未成年案件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未成年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增设调查环节。该院和市司法局通过联合发文设立社会调查制度,司法局为调查人,其接受法院委托后,指派本局调查员进行调查;司法局管理调查员,并由司法局建立调查档案。该项制度既符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又突出了地方特色,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帮教和社区矫正。 特邀人民陪审员陪审,增设感化环节。该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聘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尽量聘请未成年人所在街道的人民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设立专门的感化环节,由法官、人民陪审员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其释法明理,帮助未成年犯更好地接受教育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判后因人施教,增设帮教环节。该院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人,与羁押机关做好沟通,在服刑地开展忏悔演讲比赛;对表现良好的,由羁押机关出具材料,作为减刑依据。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积极与社区、学校配合,共同开展帮教工作。 建立“判后延伸回访”机制,增设回访环节。该院对判处缓、管、免的犯罪未成年人实行每月回访一次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到家中、学校、单位及辖区的派出所、社区基层组织,采取电话、书信等多种方式回访考察。今年以来,该院共对判处缓、管、免的未成年人回访考察20余人次。 建立“圆桌帮教”审判方式,增设教育环节。该院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身心不成熟特点等个体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寓教于审”工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帮教活动。今年1至7月份,该院共邀请12名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5件案件的庭审帮教活动。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