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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相邻关系起纠纷,温情执行促和谐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摩擦。临清法院在执行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温情执行,妥善化解矛盾,促进了邻里和睦,彰显了司法权威。

基本案情

    黄某俊与黄某青系前后邻。前邻黄某俊在自家房顶上安装了光伏太阳能板,影响了后邻黄某青的采光。由于遮阴问题双方发生争执,协商未果后,后邻黄某青起诉至临清法院。本院受理后,经委托鉴定,被告黄某俊屋顶最上面的一排光伏太阳能板及支架影响原告黄某兴采光,遂判决被告黄某俊拆除房屋上安装的最上面一排光伏太阳能板及支撑该太阳能板的铁支架,费用由被告自行承担,并承担鉴定费5000元。判决生效后,黄某俊没有按时履行判决义务,黄某青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约谈了被执行人,并限被执行人在合理期限内拆除光伏板及铁支架。但被执行人对判决有意见,不同意拆除。经执行人员李玉鹏耐心的释法说理,并告知其抗拒执行将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通过执行人员的积极引导,黄某俊终于主动拆除了光伏板,让阳光重新照进了黄某青家的院落。

可是,就在执行人员即将报结案件时,申请人打来了电话,告知执行人员铁支架还没有拆除,被执行人并没有全面履行判决内容。接到电话后,执行人员李玉鹏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向其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得知,黄某俊因铁支架是一个整体,如果拆除最上面的支架将影响整体的结构稳定性,存在安全隐患。面对新的难题,执行人员经思考后,与光伏太阳能板的安装人员积极沟通,研究制定可行性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成功把铁支架拆除完毕,同时,鉴定费5000元双方也过付完毕,该案彻底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邻里纷争无小事,解决是否妥当,不仅关系到邻里和睦,更关系到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若得不到妥善有效化解,极易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引发严重后果。开展该类案件的执行工作,不仅要体现强制性,更要凸显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努力赢得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小案不小办,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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