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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庭+派出所联动调解 矛盾纠纷至于诉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感谢法官这么快就让我们家属领到赔偿款,弥补了我们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近日,莘县法院古云法庭联合古云派出所共同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就赔偿事项达成调解并当场交付赔偿款现金。

    “事情发生将近一个月了,你们家里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一句安慰的话,这还有天理吗?”“那你们这些人在我家门口堵着就能解决问题吗?”当古云法庭的工作人员走进古云派出所调解室时,看到的正是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的对峙局势。

    2023年11月1日早上五时许,上初中的学生小范骑着电动自行车在赶往学校的途中,天色朦胧,因视线不好,行驶速度过快的他与在路上行走的孙某发生碰撞,导致孙某头部着地摔倒,随即孙某被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交警认定,小范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某无责任。事情发生后,小范产生恐惧心理及厌学情绪,家长为其办理了休学手续;因小范尚未满十四周岁,未予刑事立案,受害方孙某的家人强烈要求小范一家进行高额赔偿,让死者安息。但因小范家境一般,无法满足死者一家的赔偿要求,避而不见,对死者家属也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慰问和补偿,造成死者家人义愤填膺,组织亲朋好友到小范家说理,并扬言把尸体抬到小范家中,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古云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因涉及的法律关系及赔偿计算较为复杂,请法庭干警提前介入、参与案件调解。古云法庭立即派出有调解经验的资深法官及助理参与调解工作。在调解现场,法庭干警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向小范家属讲解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指出小范违法驾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就该事故造成孙某死亡,应承担赔偿的项目及相关赔偿标准列出清单,让双方进行协商;对死者家属进行劝解疏导,使其稳定情绪,化解双方的矛盾,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经过法庭和派出所干警的释法明理,涉事双方均表示,会放下敌对情绪,积极协商调解,采取合理合法方式解决事故纠纷。在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过付了赔偿款项,使死者家属得到安抚,让死者得到安息。

    该纠纷在诉前顺利化解,不仅能让事故受害人尽早获得赔偿,还能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莘县法院将积极构建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模式,发扬“枫桥精神”,创新“枫桥经验”,立足审判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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