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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法发〔2014〕1号 关于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22日

  莘县人民法院

  莘法发〔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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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莘县人民法院

  关于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通知》(法[2013]26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对于筑牢法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解决法院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把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教育活动中深入查找司法不廉及“四风”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并切实加强整改,以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集中在三个月时间内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专题学习。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以下重点内容:1、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报告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2、最高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四集)》和《法官廉政提示手册》。3、最高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

  (二)召开廉政教育大会。召开廉政教育大会,通报上级法院和纪委查处相关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司法廉政教育工作。

  (三)集中上廉政党课。我院将在2014年2月为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敲响新年第一次廉政警钟,切实把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四)召开司法廉洁恳谈会。全院要抓住1至3月期间节假日较为集中、廉政风险较高这一特点,充分利用春节前关键时段,认真组织召开司法廉洁恳谈会,开展共话新年,畅谈廉洁等恳谈教育,强调廉政纪律,畅叙廉政心得,进一步增强司法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年后组织干警观看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片;给每名干警发一条廉政短信;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活动。加强廉政纪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廉政信息化教育平台等宣传教育阵地,加强廉政纪律规定的宣传,进一步创建司法廉洁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把此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

  全院干警要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把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司法廉洁的要求及个人思想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组织开展优秀心得体会文章的评选表彰工作。

  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此次教育活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在这次教育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确保本单位所有人员参与此次教育活动,切实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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