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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郯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03日

郯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15日在郯城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郯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冠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县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1447件,审结案件10620件,审判质效同比进一步优化,为建设开放进取文明和谐的新郯城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目标,忠实履行审判职能

  • 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17件,判处罪犯728人。

(二)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积极助推和谐郯城建设。

(三)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积极助推法治郯城建设。

(四)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助推信用郯城建设。

(五)坚持群众利益导向,切实推进信访制度建设。

二、以深化管理、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审判事业发展

(一)强化审判管理质效。

(二)健全诉讼服务体系。

(三)推进司法改革试点。

(四)创新执行工作方式。

(五)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三、以提升能力、改进作风为抓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着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二)着力改进司法作风建设

(三)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四)着力畅通外部监督渠道。

(五)着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一年,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事业快速推进的一年。一年来,省市县各级领导多次来院视察指导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对县法院执行方式改革、诉讼服务规范化建设、“四德工程”建设、少年审判等多项工作给予批示肯定。成绩的取得,源于县委的正确领导,源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源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部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执行难、涉诉信访解决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法院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

各位代表,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至关重要的一年,也是法院工作机遇叠加、整体提速的关键之年。县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和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深化司法为民,争创“服务型”法院。

二要强化审判执行,争创“效率型”法院。

三要提升人文素养,争创“文化型”法院。

四要严格作风纪律,争创“清廉型”法院。

各位代表,公平公正为正义之基,司法责任重于泰山。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把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确定为重点工作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法院重任在肩、责无旁贷。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开放的态度,更加公正的审判,为加快建设文明郯城、法治郯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秘书处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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